校园欺凌不仅严重影响了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也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了校园环境。我州发生过一起初中生持刀反击霸凌者致2人重伤1人轻伤的案例,针对该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30日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明确认定该初中生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校园欺凌问题依然非常严峻,校园欺凌行为如果任其发展,极易引发悲剧,后果不堪设想。校园欺凌之所以滋生蔓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针对日益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现有法律条款对校园欺凌的定义、认定标准、处置措施等缺乏明确规定,对施暴者的惩戒力度偏轻,缺乏有效的法律威慑。二是学校预防机制不到位。学校缺乏长效的欺凌监测和干预机制,预防教育流于形式,重视程度不够,未将预防欺凌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缺乏系统完善的预防控制措施。三是家庭教育存在缺失。部分家长疏于与孩子沟通交流,忽视了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情绪波动、叛逆心理、攻击行为等问题。家庭教育的失责和缺位,使一些学生行为失范,也使一些受欺凌的孩子得不到家庭的关爱和支持。四是社会环境存在不良影响。当前,一些影视作品、网络游戏、短视频等存在过度渲染暴力、意识形态偏激等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形成带来负面影响。校园欺凌情节时有出现,可能给部分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传递错误的行为信号。五是受害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些性格内向、自卑、社交能力差的学生往往更容易成为欺凌对象,他们大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威胁和攻击时不敢也不懂得如何求助。一旦发生欺凌事件,难以及时获得有效帮助,容易造成悲剧。
1、完善校园欺凌治理法律体系。在现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细化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分工,健全欺凌事件的发现、报告、调查、处置、评估等工作流程,完善涉欺凌学生的教育惩戒机制和心理辅导机制,加大对施暴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应明确界定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园欺凌治理中的法律责任,对因预防不力、处置不当、隐瞒包庇等导致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过专门立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机制。
2、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机制。学校要将预防校园欺凌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引导、排查整治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研判校园欺凌形势,督促检查预防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制定切实管用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欺凌事件投诉、调查、处置等工作流程。三是将校园欺凌防治纳入教师培训和考核内容,提升教师识别、预防、处置欺凌行为的意识和能力。
3、强化家庭教育指导。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等平台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传授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念,掌握与孩子有效沟通的技巧。同时,加强家校联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家长通报孩子在校行为表现,对出现攻击倾向、情绪异常的学生,及时予以干预和疏导。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学校和家长要协同配合,对施暴者和受害者分别采取针对性的教育和帮扶措施。
4、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电、网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影视剧、网络视频、游戏、读物、广告等领域的内容导向管控,坚决遏制渲染暴力、宣扬欺凌的有害信息传播,营造积极健康、格调高雅的社会文化氛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育人功能。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文娱活动、社会实践等,引导学生树立积极人生态度,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家长要高度警惕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过度追星、盲目攀比等不良行为,加强行为监管和人生引导,帮助孩子塑造正面健康的价值观。
5、关爱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及时发现并干预学生心理行为问题。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和感受,满足不同学生的成长需求,营造互尊互爱、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对自尊心强、敏感脆弱的学生,给予更多理解和关爱,增强其自信心和安全感。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受害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情绪安抚是首要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做好施暴学生教育和受害学生保护,尽最大努力将伤害降到最低。同时启动家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促进施暴学生悔过自新,尽快回归健康成长轨道。
州教体局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
答复意见
符春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委宣传部、州妇联、州委网信办、州文旅广电局、州市场监管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教体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
一、提案办理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防欺凌工作列为党组会常设议题,今年来,召开局党组会12次,局长办公会5次,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3月5日,召开2025年维护全州教体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州委副书记廖良辉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作讲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高湘文对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防自残等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3月28日,召开全州教育大会,州委书记刘涛、州委副书记、州长陈华对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等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6月3日,召开全州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彭延敏明确要求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各学校全面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和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整治,夯实安全基础,严格督导问责。6月30日,召开全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暨暑期学生安全视频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高湘文全面安排部署全州暑期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等各项学生安全工作,全力筑牢暑期学生安全屏障。
二、提案办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24年9月29日,教体、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24〕29号),为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制定了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今年,先后印发《2025年湘西自治州教体系统校园安全工作要点》《湘西自治州教体系统“三查一曝光两闭环”工作方案》《湘西自治州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十条措施》等指导性文件,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强化惩戒措施的应用,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全州教体系统坚持将学习教育摆在校园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1530”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利用“开学安全第一课”“中小学安全教育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分学段、年段开发设计专题教育课程30节,不断强化学生法治意识与同理心。印发《湘西自治州“远离校园欺凌 争做阳光少年”主题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湘西自治州防学生欺凌现场观摩活动,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彭延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同时,邀请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全州912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站点)和4个家庭教育咨询服务指导点作用,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面对面咨询指导服务,调节青春期叛逆期孩子的情绪波动。
(三)坚持风险隐患排查。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带领8个督查组深入8县市,先后3次对校园安全工作开展调研,帮助学校进一步排查问题、分析原因,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发现问题107个,印发督查通报1期、问题整改的提示函18份。3月5日至12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学生摸底工作,对全州教体系统11类重点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并将数据同步共享给政法和公安部门,协调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共同落实管控和关爱帮扶。
(四)加快专门学校建设。我州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整合教体、司法、公安等部门资源,在吉首市试点建设全州首所专门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军事化管理+心理干预”的矫治教育模式。配套建立“1+N”帮扶机制(1名专职教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职业导师等N方力量),重点解决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难题,计划2025年底投入使用,填补我州专门教育空白,构建“普通学校+专门学校+司法矫治”的分级干预体系,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三、提案办理结果
截至目前,全州各中小学校已全面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心理健康教师1154名、法治副校长406名,配备率均达100%。制作涉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短视频、海报、H5、电子书等网络宣传作品共13个,教体、公安、网信、文旅广电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法进校园和进社区活动20余次。对社交媒体、短视频、游戏平台等未成年人活跃平台进行重点监测,建立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舆情监测”和“有害信息”专题2个,新增有害信息样本库23个,巡查属地备案网站3.2万余家次,属地重点APP、平台账号12万余个次,发现处置涉未成年人违规有害信息300余条,依法关停微信公众号2个、直播平台账号3个。今后,我局将持续坚持“预防为主、干预为辅、长效治理”原则,结合全州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三年行动,推动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力争实现校园欺凌事件“存量清零、增量遏制”的目标。
签发领导:张文英
承办人员:王大福
联系电话:13762143032(手机)、0743-8228255(办)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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