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提案公开 > 办理公开

07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湘西州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州卫健委)

来源:湘西州政协|作者:|发布时间:2025-07-28

一、州县产业发展现状

湘西州药材资源丰富,药用植物2461种,占全国药用植物的22%;素有“生物基因库”和“中药材宝库”之称,是湖南省五大中药材种植产业带之一和国家民族医药学会副会长单位,还拥有土家医药和苗医药等民族特色文化密码。全州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初具规模,2023年,中药材种植品种近60种、面积约40万亩;全产业链市场主体约1500家,年产值超30亿元,税收9400万元。

得益于全州产业布局,凤凰县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也开始步入蓬勃发展期。截至目前:产业链上游有30余家中药材种植合作社或企业常年种植中药材,如林药、金银花、黄精、铁皮石斛等,种植面积约10万亩,覆盖全县10余个乡镇。产业链加工端已培育4家规上工业企业,经营范围涵盖特色药材种植、朱砂生产与零售、生物制品中药提取、植物生化半成品等;另有大健康、康养相关企业10余家。产业链下游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共200余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26家。2024年1-9月份,全县实现中医药和生物医药总产值6.006亿元,同比增长25%,总税收452.22万元;其中生物医药工业总产值2.6487亿元,税收152.49万元;医疗服务和贸易产值3.3580亿元,税收299.74万元。

二、存在的现实问题

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少问题也随之显现,亟需加以规范。一是缺乏清晰的产业定位。民族中医药是以健康养生为主还是治病救人为主,在产业规划层面还没有清晰的发展定位。二是违规经营仍然存在。个别景点还存在一些打着苗医苗药品牌实际不懂医术的经营行为。三是缺乏“明星”产品。不论是药品方面还是民族医疗方面,都缺乏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产品。四是民族医考证难和企业办证难。以凤凰为例,截至目前,我县仅有116人考取《民族医证》,3人考取《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证》,大量有秘方、有技术的民族“土专家”处于“无证行医”状态。此外,卫建字、消字号、器械类生产许可证办理难度大,本土企业无法参与。五是民族医药产业与旅游结合不深。以凤凰为例,凤凰古城天下闻名,每年不低于2000万人次的游客量,但中医药产业却很难搭上旅游的“东风”。

三、产业发展建议

结合中医药和生物医药发展实际,建议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一个定位”。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是走健康养生方向还是治病救人路线,鉴于我州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品牌众多,且科学研发技术储备相对薄弱,建议重点定位布局以健康养生为主的产业发展方向,各类发展资源也相应向这类产业倾斜。

二是用好“一项政策”。我州作为民族自治地区,应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区的政策优势,从州级层面出台《全州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民族医药人员从业准入条件,为民族医考证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同时,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情况,积极加强同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衔接,协助州内企业办理医药领域各项生产加工资质。

三是打造“一个品牌”。集中全州资源充分研发、包装、推介具有湘西州特色的养生医药品牌,打造类似于泰国蛇药那样的具有标识意义的“明星”产品。

四是建设“一个基地”。结合天下凤凰旅游资源,科学选取一处环境优美、民宿众多、民风淳朴、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建设成“苗医村”或“土家医村”示范基地。在基地上实行药材来源统一、坐诊医师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严格保障康养疗效和旅游消费体验。

五是设立“一个节日”。每年固定时间在民族医药基地上设立一个民族医药文化节或健康养生文化节,节日当天健康养生产品全部打八折,免费普及各类健康养生知识,推介健康养生产品。

六是出台“一条法规”。针对各旅游景区景点中医药领域屡禁不止的无证经营、诱导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出台一条地方规范管理条例,高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好中医药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权益。

州卫健委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

答复意见

尊敬的宋建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湘西州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一个定位”已经落实的建议

中医药产业是朝阳产业,最近几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特别是2025年,在湘西州构建1+5+X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布局中,明确将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纳入5大产业体系之一和十大重点产业链之一,重点支持。年初以来,按照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链“一办四组一专班”责任分工,我委作为产业链建设牵头单位,将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用活运行机制,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二、“一项政策”正在调整完善的建议

目前,关于民族自治地区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执业问题,主要法规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获取、注册管理、晋升晋级、罚则等,还不够细致和完善。即使《中医药法》颁布后,湘西州作为民族自治地区,依然可以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实际情况对后出台的上位法相关规定的进行变通修订,没有用上位法淹盖民族地区变通条例的权力。下一步,积极尽早开始实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修订。目前,已经纳入州人大2026年修订计划。

三、品牌建设逐步加强的建议

整体打造“西部药谷”品牌。一是加强中药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我州现有“龙山百合”、“龙山厚朴”、“龙山黄柏”、“永顺莓茶”等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下步将“湘西虎杖”、“湘西杜仲”、“永顺天麻”等作为下批申报对象;二是打造产品品牌。重点打造“复方桐叶烧伤油”、“肠康片”、“蒿白伤湿气雾剂”等品牌;三是打造苗药品牌。依托“神秘湘西”,生产“械”、“消”、“健”、“妆”等字号产品,打造“湘西苗药”品牌。

四、以基地建设为抓手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议

立足“天下凤凰”品牌优势,正在考虑实施“民族医药服务体验中心(街区)”建设,但由于牵涉到州、县市的各级各部门,实施难度确实较大,目前进展较慢,还在综合协调推进中。

五、用好用活“民族医药宣传日”的建议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将每年的9月21日,确定为湘西州“民族医药宣传日”。下步,重在用好用活。一是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民族医药专长绝技展示、民族医药服务等进行宣传;二是举办论坛。拟在2025年,举办“湖南省民族医药发展论坛”,并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定点在湘西召开。

六、关于“一部法规”的建议

将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格局下,强化政府依托职能,围绕人大立法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建议由州人大法制委牵头,联合相关州直部门,加强前期立法调研、论证,按照宋建萍委员的建议,编制一部关于规范文旅市场医药服务的“规范”或“条例”。利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及时纳入湘西州立法库。州文旅广电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畅通投诉渠道、严格检查执法,维护产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签发领导:彭云

承办人员:向晟

联系电话:15874302008

湘西州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28日

Copyright 2002-2020 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0743-8222365 xxzzx2004@163.com
湘ICP备13010280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