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对标新时代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新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生优育的新期盼,我州在人口生育服务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不孕症群体呈上升趋势;二是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仍需加强;三是优质生育服务资源供给不足。
建议:
一是聚焦生得出,加快建立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建议把不孕症的预防和诊治作为深入实施健康湘西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大力支持生殖、转化医学等创新平台建设,整合省内外重点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资源,聚焦辅助生殖前沿领域,实施一批“揭榜攻坚”项目,推进一批原创性、支撑性、引领性技术创新,全力攻克辅助生殖“卡脖子”技术,协同推进辅助生殖技术攻关。同时,加快推动辅助生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人类生殖健康新技术、干细胞再生医学与生殖健康等一批产学研合作基地,加快生殖检测、基因测序、ART器械国产替代步伐,大力提升我州在辅助生殖行业竞争优势,让有不孕症烦恼的湘西人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先进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实现生儿育女的梦想。同时,建议州卫健、妇联、民政等部门持续深入组织开展“爱心助孕”活动,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是聚焦生得起,着力完善生育困难家庭支持政策。今年8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地方要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截至目前,北京、浙江、四川等多个省市已经或计划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针对辅助生殖技术费用较高、部分家庭负担较重的问题,建议州相关部门适时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鼓励商业保险积极参与辅助生殖领域的创新产品开发和服务供给,引导对口帮扶湘西州的市县加强对生育困难又有生育意愿家庭的生育扶助,有效激发生育需求,有力缓解“生不起”的难题。
三是聚焦孕得优,持续健全出生综合缺陷防治网络。建议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全面落实免费服务等政策规定,持续加强高龄、高危孕妇等重点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的宣传教育,重点筑牢“三道防线”,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率。首先,推行婚姻登记与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将出生缺陷阻挡在“第一道防线”之外。其次,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机构协同联动的出生缺陷监测机制,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水平,持续扩大“第二道防线”。再次,强化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全面筛查和诊断干预,着力巩固“第三道防线”。
四是聚焦育得好,全面提升产后母婴护理保健质量。建议大力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加强生殖医学、胚胎学、遗传学、内分泌学科及产科、儿科建设,加大相关学科紧缺人才培养,不断夯实妇幼保健的基层基础。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布局,逐步实现街道(乡镇)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全覆盖。支持建设集产后康复、塑身美容、营养健康、婴幼儿护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月子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母婴服务的需求。
州卫健委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刘习明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生育服务水平 助力幸福湘西建设的建议 》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与州医保局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聚焦生得出,加快建立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2020年10月27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健康湘西行动实施方案》,在第7项重点任务: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明确了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提倡适龄人群主动接收婚前医学检查。
(二)2023年5月20日,州卫生健康委组织医政医管科、妇幼健康科对湘西宁儿妇产医院申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同年5月30日湘西宁儿妇产医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试运行(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服务项目)通过湖南省卫健委组织的现场评审,6月13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函《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湘西宁儿妇产医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服务试运行的批复》(湘卫函〔2023〕131号),同意湘西宁儿妇产医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服务(试运行)。
(三)从2017年以来,州卫生健康委、民盟州委、州妇联、州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爱心助孕”活动,为有意愿生育且符合法定生育条件,一年以上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而没有怀孕,湘西州内的育龄夫妇提供夫精人工授精等医疗技术服务。
二、关于聚焦生得起,着力完善生育困难家庭支持政策的建议。
(一)2018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和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8〕1号),对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原生育过子女但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二是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三是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目标人群进行一次免费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助孕服务(根据对象实际情况确定,不包括供精、供卵助孕)。目前,该政策仍在执行。
(二)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7号),第六章医疗保险待遇第四十四条: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新增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由原来的的1300元提高到2000元,剖腹产最高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3000元。
(三)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定: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具体筹资标准及待遇政策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动态调整。各市州不得自行设立超出基本制度框架范围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明确的决策权限,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严禁越权行事。故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由省级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市州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无调整权限。
三、关于聚焦孕得优,持续健全出生综合缺陷防治网络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为推进三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全州孕产妇和婴儿安全,减少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结合办理该提案,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工作。2016年4月,州人民政府颁布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16〕7号),2017年9月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湘西自治州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州政办函〔2017〕91号),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症筛查等产前筛查、高危孕产妇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从筛查4种扩大到52种疾病,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并从2018年开始,我州财政将以上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免费服务;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确定为省、州民生实事,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率。2018年我州实现了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
四、关于聚焦育得好,全面提升产后母婴护理保健质量的建议。
(一)2021年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湘西自治州开展助产机构产科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全州所有助产机构开展门诊规范化建设,截止2022年全部达标。2022年5月-6月开展全州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复核评估,全州9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9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均达到设置标准;2023年,我州5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确定为省定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4月3日州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湘西自治州2023年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州卫发〔2023〕15号),全面推进我州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夯实了我州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
(二)加强人才培训。为了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和紧缺人才培养,我州每年抽调医务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长期和短期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三)2023年3月4日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湘西自治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州发〔2023〕6号),到2025年,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逐步实现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合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实现街道(乡镇)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母婴服务的需求。
签发领导:彭云
承办人员:田利云
联系电话:13974307550、0743-8253471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