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古丈县于2018年规划了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至城北新区古罗大道黑潭村段西北侧处,先后总体规划实施了新古丈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和医技住院综合楼以及附属项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处理站及高压氧科等),拟借助该项目彻底解决我县群众医疗资源欠缺问题,但实施启动该项目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新院项目建设经费不足;二是编制规模不足;三是缺乏大型医疗设备;四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学科带头人短缺。
建议:
古丈县人民医院的整体搬迁,将面临诸多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兴衰和整个医院迁建工程的成败,为了县人民医院能够得以长足的发展,充分发挥新建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内的医疗技术水平,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向州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建议: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协调增核人员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稳定医疗队伍。在新形势下,公立医院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属性进一步加强,意味着编制资源必不可少,需要强化编制保障,以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时提到“要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 18号)文件指出,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根据现有公立医院编制标准,考虑新院搬迁实际,按照300张床位数,重新核定医院人员编制数,增加约
200个编制。 2、强化政策激励,出台人才储备优惠政策。制定系统完善、政策优惠、操作性强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如给予领导型职务,保障引进人才的住房及福利待遇等。
(二)支持专科能力建设。协调解决新院搬迁医疗设备资金缺口。购置医疗设备资金仅靠县人民医院自筹和县人民政府解决,难度大,希望协调争取国家、省专项项目资金,以减轻购买医疗设备资金压力。
(三)推动分级诊疗政策实施。协调落实医保及分级诊疗政策,合理引导病人就近就医,减少就医支出和科学合理使用医保资金。
州卫健委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向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古丈县人民能力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古丈县政府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医院的建设情况
目前,古丈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已经完工,医技住院综合楼项目于2020年7月立项,2021年9月16日完成招标,已于2023年1月8日完成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填充墙砌筑和管道安装工程,预计2024年6月竣工验收。此外其附属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即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三期工程的设计方案已完成,第三期项目是整个人民医院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方案设计主要包括专家楼+食堂、污水处理站、高压氧仓、医疗废物处理站、生活垃圾站、供养机房以及配套景观、绿化、车位等内容。目前古丈县卫健局正积极请示古丈县人民政府审议并通过县人民医院项目第三期设计方案,请求立项并研究解决第三期项目建设资金。
二、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协调增核人员编制。首先古丈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还在建设中,新人民医院还未投入使用。待新人民医院建成运行后,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和机构编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要求,县市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应由县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动议后,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才可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其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及《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09〕2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按照病床数量、服务人口等一定比例核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人员编制按核定床位与人员比例配备,从一级医院到三级医院分别位1:1.2-1.4、1:1.4-1.6、1:1.6-1.8。据此,关于重新核定古丈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的问题,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按权限和程序办理。二是吸引储备人才。近年来,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我州加大创新聚才力度,构建人才支撑平台,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全州人才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2023年4月,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州出台了《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州人才发(2023)1号),从人才引进的范围及对象、方式及程序、政策待遇、管理及考核、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在政策待遇方面,从经济待遇、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健康服务、落户政策、购房贷款、探亲待遇、提拔晋升、金融扶持等提供具体保障和支持,为各类优秀人才在我州干事创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关于支持医院建设
一是继续申报地方政府债券。2020年州发改委将古丈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的两个项目项目纳入《湘西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一直支持项目建设。2019年,州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支持了古丈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2021年,州发改委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22400万元,支持了古丈县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设。之后只要符合条件,州发改委将继续通过申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古丈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两个项目建设和采购医疗设备。二是加大资金下沉力度。近年来州里不断加大资金下沉力度,加强基层财力运行保障能力,用州本级的负增幅加大县市的正增幅;如2017-2022年州对县市转移支付年均增幅为4.5%,而同期州本级上级转移支付为-3.17%,古丈县6年上级补助收入共96.74亿元。三是全力保障资金投入。目前,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人员工资财政补助按80%保障到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仅工资一项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1383万元,公立医院改革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42.5万元,基本药物制度县级配套50万元,有效保障了医疗机构的运转。
四、关于推动分级诊疗政策实施
一是合理使用医保资金。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文件要求,明确职工和城乡居民新的医疗保险待遇从2023年1月1日施行,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各不相同,比如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报销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报销比例为82%;二级医疗机构800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 12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报销比例为60%。促进落实分级诊疗政策,合理引导病人就近就医。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卫健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0号)也明确普通门诊统筹和特殊病种门诊主要依托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组织实施,减少就医支出和科学合理使用医保资金。二是开展分级诊疗调研工作。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不断推动分级诊疗模式,州卫健、医保部门于2023年6月20-7月30日开展全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调研,旨在了解当前分级诊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继而解决群众看病难就医难,营造就医诊疗新格局。
下一步,我委将同州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协调研究,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古丈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最后,也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签发领导:彭云
承办人员:陈秀豪
联系电话:13307431357 0743-8222306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