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提案公开 > 办理公开

154号:关于加强湘西异地商会建设的建议(州委统战部)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4-02-04

近年来,我州积极推进异地商会建设,现有异地商会26家,其中,广东省湖南湘西商会等异地湘西商会5家,湘西州浙江(温州)商会等异地在州商会6家,县市异地商会15家。湘西异地商会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发挥明显,其中,广东省湖南湘西商会引进碧桂园集团、方彦电子、佳禾芯半导体等入驻湘西,投资金额40余亿元,在第十届全球湘商大会上获评湖南异地商会湘商兴湘贡献奖。各湘西异地商会积极引导会员积极投身于湘西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疫情防控、助力乡村振兴等,湘西州浙江(温州)商会等6家商会,先后被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湘西州女企业家协会等14家商会先后获认定为全省“四好商会”。

我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加快推进“湘商回归”,着力打造“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升级版,这为湘西异地商会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相对我省长沙、邵阳等地而言,我州异地商会数量偏少,整体实力较弱,对湘西异地商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湖南异地商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效应对,积极作为,促进湘西异地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湘西异地商会指导协调和联系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异地在州商会工作重在指导、引导、协调和服务,主要在商会班子建设、党的建设、政治安排、参政议政、经济协作、法律维权、金融服务等方面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异地湘西商会的工作按照有关政策,接受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指导,州有关部门重在联系、交流和服务,主要在引导湘商来州投资发展,加强湘西与外省区市的区域合作、联络乡情、推动湘商交流互动等方面做好对接和服务。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三性”统一,引导湘西异地商会政治上把握正确方向、经济上增强竞争力、社会履责上提升贡献度,推进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促进湘西异地商会健康发展和会员健康成长。

二是推动湘西异地商会组织发挥作用。深化州级领导联系州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制度,听取商会负责人和会员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支持湘西异地商会有序表达意见诉求。有关部门要针对湘西异地商会作用发挥,制定《湘西异地商会评优奖励办法》,设立异地商会联系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对考核合格的湘西异地商会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新成立的异地商会补助一定的创办工作经费。对接商协会和会员企业开展湘商回归“百家商会千户企业大招商”行动,支持湘西异地商会在湘商回归中站前台、唱主角,对异地商会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实行全程代理制度,用足用好用活各级各部门已有的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科技创新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项目引得进、落得地、见得效。申报举办全球“湘商大会”,面向全球湘商推介湘西,吸纳全球湘商投资湘西,服务来州投资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湘西异地商会参与“湘品出湘”工程、乡村振兴等建设。

三是形成支持湘西异地商会发展的工作合力。党委统战部门要把湘西异地商会工作纳入统一战线工作范畴,推进统战工作向商会的有效覆盖,加强政治引导,凝聚发展力量。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湘西异地商会的依法登记和年检工作。政府驻外办事机构配合工商联加强和改进对所在地湘西异地商会的指导服务。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湘西异地商会在商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异地商会的合作,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财政部门要将湘西异地商会联系服务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支持湘西异地商会承接招商引资、展览展销等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湘西异地商会及会员企业的投融资力度,为他们量身定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要重视发挥异地商会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加强指导,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宣传、政法系统各有关部门等要坚持协作联动,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支持湘西异地商会依法健康发展,使其成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州委统战部

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州工商联:

贵单位在州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湘西异地商会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协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现有异地商会26家,商会会员也积极投身于湘西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疫情防控、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异地商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州经济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一直以来,我局对湘西异地商会建设相关工作十分重视。近年来,省政府将“湘商回归”纳入“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落实省政府“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我州秉承以投资者眼光选项目、以合作者姿态谈项目、以受益者心态服务项目的理念,坚持将湘商回归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抓手,拍摄制作《湘商回归全民招商倡议书》短视频向老乡进行宣传,打好乡情亲情牌、经贸活动牌、先进典型宣传牌和首届旅发大会牌“四张牌”,推进湘商返乡投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州新组建1家异地湘西商会(北京湘西商会),省级认定湘商回湘投资新注册企业26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家)的130%,全州湘商回湘投资实际到位资金64.9亿元,占到位内资总量(208.7亿元)的 31.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亿元)的162.3%。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州县乡三级联动,及时安排部署与宣传动员。在全省最先以州政办函[2023]5号文件印发《湘西自治州2023年推进湘商回归专项行动计划》,明确将湘商回归工作纳入2023年州政府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抓住春节有利时机,采取召开春节返乡座谈会等方式,多部门联动开展人员返乡情况摸底调查。

(二)利用春节假期,召开“湘商回归”系列座谈会。州县市累计召开座谈会10场,参会人员400余人,其中客商 280多人。1月19日,州委、州人民政府举办2023年湘西州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企业家迎春座谈会,邀请 80名湘西籍企业家参加,宣传湘西优惠政策及措施。座谈会期间,累计签约招商项目5个,总投资17.15亿元。

(三)高位推动部门联动。2月21-24日,省政协副主席、州委书记虢正贵带队赴粤港澳大湾区拜访华美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恳力源实业(广东)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虹集团等企业,并主持召开2023年湘西自治州(深圳)湘商回归企业家座谈会。虢正贵书记为湘西州粤港澳大湾区湘商回归联络服务站授牌,广东省湖南湘西商会、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成为首批驻外湘商回归联络服务站。4月28日,马碧副州长赴北京为湘西自治州湘商回归(北京)联络服务站授牌,3月9日,州商务局局长杨凌赴长沙为湘西自治州湘商回归(长沙)联络服务站授牌,下一步将陆续为湘西自治州湘商回归(上海)联络服务站各驻外办事处、异地湘西商会授牌。5月30日,即将在深圳举办 2023湘西自治州--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产业链招商洽谈周活动,及时将邀请 120余名重要客商参与。

(四)是各部门协同支持,迅速组建湘商回归工作推进专班。州委、州政府明确州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与州推进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下设“一办”(异地湘西商会联络办)“一专班”(湘商回归投资推进专班)“一服务站”(推进湘商回归专项行动服务站)。组建有关机构后,州、县、乡、村四级及时启动湘商资源“七库”建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外投资创业企业家、在外成功人士、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异地湘西商会、曾在我州挂职任职领导干部、湘商回归意向投资项目库)。

(五)加快政策和项目梳理,及时启动湘商回归精准招商。编印湘西自治州推进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指南。主要内容包括返乡创业政策汇编“39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并设计草料二维码推送给湘西异地商会、在外湘西籍经商务工人员。六是全面启动优势产业精准招商行动。按照州政府印发的《湘西自治州优势产业精准招商行动计划(2023-2025)》(州政办发[2022]49号),围绕“四个千亿产业”计划和10条优势产业链建设补链强链固链延链,强化全产业链建设小分队招商责任制,实施尽锐出击、挂图作战,开展优势产业链精准招商行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提案建议,一是精准指导,抓好商会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商会党建工作新模式,实现会建和党建融合发展。二是搭建平台,抓好商会服务引导。积极搭建商会与政府、社会的沟通平台,推动州、县两级党政领导带头联系走访在外朔州籍知名人士,州级领导到外省(市)参加有关活动时,主动到所在地湘西商会走访调研,推介家乡招商引资信息及营商环境,助力家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争资引项,落实商会发展保障。2022年州本级财政安排州工商联相关工作经费71.78万元,可以用于异地商会发展。目前,我州财力十分困难,暂无财力将湘西异地商会联系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单独纳入财政预算。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汇报,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我部也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对湘西异地商会建设经费投入。

签发人:李延堃

承办人:田海燕

联系电话:13739032601   0743-8223643(办)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统战部

2023年10月8日

抄送:州政协提案委、州委督查室或州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2002-2020 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0743-8222365 xxzzx2004@163.com
湘ICP备13010280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