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在县市城区的农贸市场早晚市时段,大批的涉农零散个体将自身种植的农产品背运至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农贸市场周边的人行横道、马路边进行销售,占道销售情况甚是严重。同时,这群特殊销售人群大部分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在销售过程中又要面临着监管部门的驾车驱逐,经营环境脏乱无序,没有一个可以让他们能安心进行买卖的固定场所。为了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这项民生、再就业、三农工程涉农零散个体平台的经营环境。
建议: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涉农零散个体提供固定经营场所。在农贸市场科学、合理规划涉农零散个体经营区域,根据农产品不同类型,分门别类明确销售区,定点定位有序经营。
2、加大宣传规范销售力度,引导涉农零散个体进入固定摊位销售。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早、晚市特殊时段、特殊地点,对占道经营者给予教育相结合的柔性执法,坚决杜绝粗暴简单执法,体现执法为民情怀。推进雷锋志愿者便民服务站点,宣传引导涉农零散个体进入市场,免费给予经营摊位开展经营活动。
3、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市场经营环境。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建全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管理制度,引导涉农零散个体及消费者规范化经营及消费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涉农零散个体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经营市场环境。
永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石召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经营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贸市场是老百姓的“菜篮子基地”,是涉农零散个体销售农产品的直接经营场所。但现有农贸市场无法满足零散个体经营销售需求,导致在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时有发生。2023年3月在县中心市场新设零散个体销售农产品专门摊位30个,缓解这一现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现有条件,在原外贸公司设置了28个临时时鲜果蔬市场摊位,在南门桥设置了22个临时摊点,这两个临时摊点有效缓解涉农零散个体摊位紧张的问题;我县通过招商引资,计划与深圳五方投资有限公司年内签订《永顺县五方国际商贸城建设项目》框架协议,协议内容涉及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该市场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我县涉农零散个体经营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领导:向加茂
承办人员:肖芳芳
联系电话:18374377896(手机)、5223235(办)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