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近两年来,由于管理有所松懈,“无事酒”风又日益抬头,“吃酒”送礼成为群众的巨大负担,同时也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敛财手段,危害极大。“无事酒”不仅败坏民风民俗,而且影响社会和谐。
建议:
一、建章立制,明确主体责任。引导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本辖区治理城乡村(社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村(居)组干部包组负责制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二、完善村规民约。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用群众的办法监督管理群众,树立起“倡导节约”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把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作为乡村振兴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督导,持之以恒,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标语、文化墙、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无事酒”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五、加大打击力度。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及时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永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
答 复
余国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无事酒”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需要政府倡导,多部门联动和全社会的参与,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印发了《关于推行农村党员、村(社区)干部婚丧嫁娶备案制的通知》(永组通〔2022〕28号)文件,将惩治“无事酒”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和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推行城乡干部办酒宴请等预先备案审批制度,对备案对象、备案程序、工作要求进一步做了梳理强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本辖区整治“无事酒”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第一书记与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村(社区)干部包组负责,做到预先发现、严格把关、及时纠正,确保干群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
二是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度。全县303个村(社区)均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度,以村红白理事会为主导,在村民家中有红白事时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整治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人情随礼相互攀比等不良习俗;在充分尊重乡规民俗、遵守婚姻和殡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定婚丧嫁娶办事程序、服务规范等具体规定,摒弃婚俗陋习、倡树文明新风;严把人员关,保障事有人管、活有人干。今年5月份,我县对全县各乡镇红白理事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成员的执行能力、服务能力,开拓视野,思考工作发展新方法、新思路,以更好地引导、服务群众。
三是完善村规民约。自我县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县把整治“无事酒”作为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反对陋习、提倡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俭之风”系列宣传工作,并把移风易俗的内容加入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为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督查。为有效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行为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整治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通知》(永纪办发〔2023〕5号)、《关于开展深化整治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纪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我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气,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署人情宴请事宜承诺书 16588份,同时积极接受干部群众关于无事酒等情况举报,对确属违规操办“无事酒”的相关公职人员将联合纪委启动问责程序,查明问清缘由的同时,坚决惩罚到位并向干部群众及时通报,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努力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助推乡村建设“大文明”。
五是加强宣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成立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广泛宣传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累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行动 1200余次。强化文明创建,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培根铸魂,按照示范引导、以城带乡、以镇促村、城镇结合、整体推进,在县城主干道、乡镇、村(社区),设置电子广告屏 3500 余处,设立标语 2800 余块。通过电视、广播融媒体、微信、报纸等多种渠道,播放移风易俗公益新闻和广告,营造弘扬传统美德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领导:向加茂
承办人员:郑岩清
联系电话:13574353755(手机),5222922(办)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