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我州人民调解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统筹联动有待强化;二是调解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四是保障力度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深化社会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州域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部署推进,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法庭业务指导。
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整合乡镇站所力量,依托“政法委员+”基层治理联动机制,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聚焦婚恋家庭、命案防范、山林土地等重点社会矛盾和隐患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将农村辅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统一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以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储备,引入专业技术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四是强化基层治理。在村(社区)推进完善“五治融合”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发挥“五老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无诉讼村(社区)”建设,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加强雪亮乡村建设,整合网格化资源,实现各类公共平台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县市本级财政对人民调解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时兑付“以奖代补”经费补助,根据司法所工作实际编制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等相关经费预算,推动相关经费逐年增长。加强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将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考评范围。
泸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
答 复
州政协统战政法民族委员组:
你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贵组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根据因需设立的原则,构筑“县、乡(镇)、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打造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队伍。截至2023年,全县已建立健全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67个,其中县调委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47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775名,其中专职调解员253名,做到了调解队伍“专群结合”,实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目标。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组织的原则,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每年由县局负责组织开展骨干调解员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司法所负责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不少于4次,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和调解卷宗整理水平。同时要求“法律明白人”从人民调解员中优先遴选,切实培养一批以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三是不断优化调解队伍结构。我县调解员学历水平得到了提高。据统计,调解员高中以上学历占38%,高于全州水平。四是积极充实调委会调解力量,按照要求把乡镇政法委员、驻村辅警、部分网格员纳入到了调解员队伍。五是基层法治力量不断加强。全县14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到了全覆盖,积极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250余条。六是部门联动更加紧密。我县大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整合驻村(社区)辅警、网格员、调解员、法律顾问、巡防员等力量,以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2018年,泸溪县司法局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泸溪县武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浦市司法所司法员李娇、洗溪镇李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明奎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20年12月,浦市司法所司法员李娇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定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每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不少于六次(2023年第一季度已经开展了3次专项活动)。2022年至今,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70件,调解成功1961件,调解成功率达99.5%。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案件、无群体性械斗案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泸溪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人民调解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力度。2022年,县财政局年初预算项目资金94.48万元,包括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普法与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经费、法律工作经费、行政复议等项目,其中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万。为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我局根据《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对照标准,结合我县实际,于2019年制定了《泸溪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确定了案件补助标准。近三年来,共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共计16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强化调解工作保障。由于我县是乡村振兴重点县,县级财政困难,建议上级部门加大中央政法转移资金支付力度,县财政相应提高配套比例。
(二)加强培训教育力度,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调解员培训,司法局负责乡镇调委会调解员的培训,基层司法所抓好村级调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适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采取邀请专家授课或外出学习先进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三)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软硬件建设。二是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着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运营,引导法律顾问对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所得收益使用等重大决策和管理工作上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法治讲座,提升基层自治的法治化水平。三是创建一批省州民主法治示范村。围绕法治乡村建设根本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将民主法治与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融合,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上答复意见,贵组有什么意见和看法,随时与我县联系,以便改进。再次感谢贵组对我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领导:李文林
承办人员:李媛媛
联系电话:0743-4266021(办)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