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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号:关于加强泸溪岩门溪水库科学调控管理的建议(泸溪县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4-02-04

通过调研发现,泸溪县浦市镇岩门溪水库属于大型水库,为浦市镇提供了大范围种植和养殖业所需水源。对我县浦市镇抗洪防旱,发挥着巨大的调水补水作用。但是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人员对自己岗位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单位人员多,人浮于事,人员轮岗慢,一干很多年,管理则依靠掌握的水资源调控形成潜规则,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长期影响甚至危害到当地群众利益。

建议:

1、加强培训,提升水管所全体人员的岗位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水库运行管理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切实做好水库安全巡查工作,确保水库安全稳定运行,严格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农田灌溉用水需求,充分发挥水库效益。

2、重点加强监督和严格岗位轮换,制定岗位定期和不定期轮换制度,有力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的建立。确保水库管理人员队伍的廉洁性和工作的务实性,对于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正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包庇姑息,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全力促进乡村振兴。

泸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

答   复

徐光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泸溪岩门溪水库科学调控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岩门溪水库管理所基本情况

岩门溪水库管理所成立于1970年,属于纯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是我县唯一一座具有灌溉及防洪功能的中型水库,岩门溪水库灌区也是武水大型灌区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全州唯一能够收取到灌溉水费的灌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结构,突出管理质效。1.人员组成情况。岩门溪水库管理所有自收自支编制48个,其中大专2人、中专16人、高中及以下30人,管理岗位6人、工程师9人、高级技师1人、技师4人。今年4月,为解决该所领导班子老龄化的问题,我县2023年4月初对岩门溪水库管理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调优了人员结构,增强了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2.培训情况。岩门溪水库管理所负责人及管理骨干每年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基层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培训”及其他培训(如“2023年灌溉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针对在岗职工坚持每年开展以“传、帮、带”为目的的“工作经验交流学习会”,以学促干,以干带学,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培训,该所干部职工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3.水库建设情况。2020年6月15日州水利局下达了《泸溪县岩门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明确了岩门溪水库大坝为“三类坝”,我县聘请了韵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泸溪县岩门溪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2023年4月21日在省水利厅评审中心进行了审查,并计划在8月份进行复评,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2022年“6·3”洪灾,水库出现险情,省、州水利部门相关人员在岩门溪水库现场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提出应急处险方案:一是降低溢洪道堰顶高程开挖临时溢流口,长度约20m,底部高程与槽底板高程一致,高度约为0.8~1.5m;二是在外坝坡散浸部位开挖导渗沟。三是拆除电站转轮增加发电引水隧洞泄洪能力,同时灌溉输水隧洞全部打开,增加下泄流量,迅速降低库水位。根据省水利厅专家意见,我县投资30万元,于2022年7月完成上述问题整改。2023年3月投资85万元,用于实施下游河道护砌及清淤、溢洪道右侧平台及二级消力池左侧墙水毁修复,并于4月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管理,规范运营模式。1.规范管理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水库管理单位工作职责》等,结合《岩门溪水库灌区管理章程》,明确了工作职责、管理原则及管理重点工作。2.运营情况。岩门溪水库管理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岩门溪水库灌区内各渠道基本上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因资金欠缺,导致渠道年久失修,水资源利用效率不达80%,水库平均年来水量8000万m3,除去发电及损失水量5000万m3,每年用于灌溉的水有3000万m3,按现有灌溉面积2.3万亩算,最少能收水10万元,每m3水可收0.003元,但实际工农业水费只象征性收取4.8万元,相当于每m3水收取水费0.0015元,收入减少,支出不减,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水库管理所的经济负担。但我县始终以保灌和防洪为工作的出发点,保证了岩门溪水库灌区内的农业粮食安全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突出监管。1.全面提升水库管理所人员业务素养,增强水利队伍工作能力。加大水库管理所内部管理学习力度,组织所内业务骨干轮流参加培训、学习和实践。加大政务公开和征求意见力度,广泛征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精通的岩门溪水库干部职工队伍。2.构建具有完善性的管理机制体系,落实岗位人员管理责任制,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水库调度运行及蓄水管理、工程巡查等重点抓常抓细抓长。

(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轮换,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拒绝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交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签发领导:饶碧宇

承办人员:李媛媛

联系电话:0743-4266021(办)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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