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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花垣县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4-02-04

通过调研发现,我州人民调解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统筹联动有待强化;二是调解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四是保障力度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深化社会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州域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部署推进,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法庭业务指导。

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整合乡镇站所力量,依托“政法委员+”基层治理联动机制,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聚焦婚恋家庭、命案防范、山林土地等重点社会矛盾和隐患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将农村辅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统一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以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储备,引入专业技术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四是强化基层治理。在村(社区)推进完善“五治融合”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发挥“五老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无诉讼村(社区)”建设,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加强雪亮乡村建设,整合网格化资源,实现各类公共平台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县市本级财政对人民调解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时兑付“以奖代补”经费补助,根据司法所工作实际编制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等相关经费预算,推动相关经费逐年增长。加强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将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考评范围。    

花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9号

提案的答复意见

州政协统战政法民族委员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打造县乡村“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我县将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及运行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评,按月调度工作进度,按季通报工作情况。县平安办出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设细则》,统一制定各级中心的建设标准,县乡村结合自身的场地条件、工作情况等实际,采取标准型建设、常规型建设、基础型建设分类别分层级实施。县级中心与县信访接待中心(信访超市)共建的方式打造,12个乡镇及村(社区)中心根据各自情况采取独立建设(标准型建设)或与便民服务中心共建(常规或基础型)方式进行,各村(社区)分别采用常规或基础型建设,实现全县三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全覆盖。

二、健全多元化层级化解机制。出台了《花垣县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依托三级矛盾化解中心,制定出“321”矛盾纠纷层级调处规范及各级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流程图,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职责及范围,采取矛盾纠纷一卡式流转形式,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闭环式管理新格局。县平安办统计整理出行政裁决、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解纷方式的事项及责任部门,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多渠道、多方式指引。

三、整合矛盾调处化解资源。县级中心整合信访、司法及轮驻单位人员力量,打造集受理接待、咨询疏导、分流转办、调处化解、协同指挥、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调解和非诉讼解纷方式相结合的综合性实体矛盾化解平台。乡镇中心整合平安办、司法所、各站所力量到“一站式”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村级中心采取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或综治中心共建,整合村支“两委”、党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一线解纷作用。边城镇在边区社会治理上创新出《“六联”治理,打造平安“两区”》特色亮点工作,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重庆市秀山县共同签署了《黔渝湘边区协作协议书》,平均每年边区联合办案10件左右,全部成功调解。双龙镇在落实“321”层级调处机制的基础上,采取《以“四步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工作经验,大量纠纷在村级得到化解。县卫健局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组建医疗纠纷调解专家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两年来没有发生医疗纠纷。县人社局设立“流动仲裁庭”,主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矛盾发生的基层一线,方便群众维权,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全县所有各乡镇、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配有基层人民调解员769名,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在各工作领域、各层级全覆盖。加强调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举办了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司法所长指导和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拟在7月份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作用。

五、强化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全县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依托乡镇司法所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完成,228个村(社区)以各村民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全县47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联系各村(社区)为“法律顾问”,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的申报和操作培训,按要求及时申请省级奖补经费,适时申请县级配套经费。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在5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先后开展70余场次现场宣传,入户宣传2000余人次,微信群宣传500余条次,发放宣传单33000余份,宣传手册12000册,设置展板400余块,解答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积极申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今年新申报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

签发领导:王京海

承办人员:石中万

联系电话:15080865712;7218021。

花垣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抄送: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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