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近两年来,由于管理有所松懈,“无事酒”风又日益抬头,“吃酒”送礼成为群众的巨大负担,同时也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敛财手段,危害极大。“无事酒”不仅败坏民风民俗,而且影响社会和谐。
建议:
一、建章立制,明确主体责任。引导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本辖区治理城乡村(社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村(居)组干部包组负责制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二、完善村规民约。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用群众的办法监督管理群众,树立起“倡导节约”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把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作为乡村振兴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督导,持之以恒,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标语、文化墙、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无事酒”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五、加大打击力度。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及时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
答 复
余国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无事酒”的建议》己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章立制,明确主体责任。2022年11月4日,古丈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妇联和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合行文印发了《关于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农联〔2022〕8号文件),明确了整治“无事酒”的内容、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便于各镇、各单位对标对表开展相关工作。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进行重点整治,基本形成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幼、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氛围更浓。
二、完善村规民约。重新修订、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推动基层村(社区)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用群众的办法监督管理群众,倡导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同时在全县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墨戎镇牛角山村村规民约入选全省“十佳”。
三、强化督导考核。我县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文明村镇考核内容。督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妇女议事会等群众组织发挥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我县在重点节庆、传统节日,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县融媒平台、广播电视、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阵地开展正面宣传,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依照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作群众表率。有效地遏制陈规陋习的蔓延,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五、加大打击力度。我县严格执行省纪委出台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及时查处,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签 发 人:陈瑞
经 办 人:彭宇、彭夏萍
联系电话:18900714223、4725253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