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在县市城区的农贸市场早晚市时段,大批的涉农零散个体将自身种植的农产品背运至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农贸市场周边的人行横道、马路边进行销售,占道销售情况甚是严重。同时,这群特殊销售人群大部分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在销售过程中又要面临着监管部门的驾车驱逐,经营环境脏乱无序,没有一个可以让他们能安心进行买卖的固定场所。为了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这项民生、再就业、三农工程涉农零散个体平台的经营环境。
建议: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涉农零散个体提供固定经营场所。在农贸市场科学、合理规划涉农零散个体经营区域,根据农产品不同类型,分门别类明确销售区,定点定位有序经营。
2、加大宣传规范销售力度,引导涉农零散个体进入固定摊位销售。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早、晚市特殊时段、特殊地点,对占道经营者给予教育相结合的柔性执法,坚决杜绝粗暴简单执法,体现执法为民情怀。推进雷锋志愿者便民服务站点,宣传引导涉农零散个体进入市场,免费给予经营摊位开展经营活动。
3、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市场经营环境。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建全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管理制度,引导涉农零散个体及消费者规范化经营及消费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涉农零散个体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经营市场环境。
凤政案复字〔2023〕第28号A类
是否公开:是
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石召慧委员:
您在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农贸市场涉农零散个体经营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凤凰县城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一)兴隆市场。兴隆市场位于凤凰县三王阁路37号兴隆商贸城内,由凤凰县诚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于2012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摊位355个,其中政府摊位(产权划转至县广源公司)87个,开发商摊位215个,私人摊位53个。政府摊位中有69个闲置摊位作为自产自销区。
(二)兰径市场。兰径市场位于沱江镇凤凰南路与虹桥西路交叉口,该市场由凤天旅游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于2015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摊位514个,一层156个,二层358个。空场面积300m2作为自产自销区。
(三)土桥垅市场。土桥垅市场位于凤凰县土桥路,权属沱江镇彬宏建筑公司,于2015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摊位220个,商铺(门面)20间,市场内空场面积作为自产自销区。
(四)红旗智慧农贸市场。红旗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拟规划建成凤凰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户自产自销市场,已纳入2023年凤凰县重点项目投资,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该项目建设,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可消除占用街、巷和公共区域交易的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齐抓共管,切实做好为民利民的城市“管理员”。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县市管中心、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主动对接凤凰县三大农贸市场开办方,本着公平竞争、自愿入驻、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劝诫流动商户进入有关农贸市场经营。二是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监管责任。结合2023年凤凰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要求,针对市场卫生差、交易秩序乱、占道经营突出等不良现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日常卫生秩序维护,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营造安全整洁、卫生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三是实施柔性执法。坚持“勤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原则,对首次占道经营和有经济困难的游商游贩及时予以纠正和教育,坚决杜绝粗暴简单执法。今年来,我县共实施柔性执法1030次,劝离流动摊贩8200人次,暂扣物品260件,取缔占道经营400人次,规范入店经营540人次。四是设立固定销售区域和临时销售点。在兴隆市场、土桥垅市场、兰径市场设立固定销售区域1300m2,摊位200个;在城区新田垅(苗江大酒店至妇幼保健站)、大坡脑入口、堤溪路下线、县中医院旁巷子、边寨路(土桥垅市场入口处)等地段,共设立5个自产自销瓜(果)临时销售点,实行统一管理。
(二)强化监督,切实做好发挥职能职责的食品“安全员”。一是利用县食安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及时召开食品安全会商会议,与县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互通互享信息,及时掌握我县食用农产品最新情况,共同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构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食品安全防线。二是向广大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知晓率。三是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程序进行专项抽检,以检验检测数据,展现食品安全成果,让食品安全看得见摸得着。开展“你点我检”抽检,让消费者“点”出关心的食品品种,抽群众所想、检群众所盼,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抽检事项的个性化需求。四是开展价格、计量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平稳,加大对农贸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农贸市场价格稳定,营造诚信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2023年共检定经营结算类计量器具113台次,检定合格率99%。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品质,切实做好助力经济发展的“服务员”。一是合理区域划分,统一布局,划行归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依法依规、联动共管”原则,对城区三大农贸市场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茶叶经营、日杂小商品等各类摊位统一布局,实行划行归市管理。二是提升市场管理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城区农贸市场设置有服务台,专人值守,对群众对消费问题的咨询和疑问,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有效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及时化解群众在农贸市场发生的矛盾纠纷。今年来,共解决矛盾纠纷60多起,使老百姓消费更加安全放心、便捷舒心。三是完善功能,改善环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管理”原则,明确市场主办单位就是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探索农贸市场的市场化管理新模式,引进和培育专业化的市场管理服务。例如,兴隆农贸市场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县市管中心强力推进下,凤凰县诚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兴隆商贸城)作为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该隐患整改项目共投入资金65余万元,于2022年7月完成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良好。四是科学规划网点布局。红旗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在规划布局及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县内交通和周边居民小区、商业区布局等因素,确保新建的农贸市场标准、规范、便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贸市场作为老百姓物资交易场所,其经营环境及管理服务水平直接关乎民生、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县将继续探索百姓与商户、管理与服务、农贸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共处新路子,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做出不懈努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签发领导:樊忠清
承办人员:龙泽宇
联系电话:17674316669(手机)、3224715(办公室)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