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近两年来,由于管理有所松懈,“无事酒”风又日益抬头,“吃酒”送礼成为群众的巨大负担,同时也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敛财手段,危害极大。“无事酒”不仅败坏民风民俗,而且影响社会和谐。
建议:
一、建章立制,明确主体责任。引导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本辖区治理城乡村(社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村(居)组干部包组负责制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二、完善村规民约。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用群众的办法监督管理群众,树立起“倡导节约”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把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作为乡村振兴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督导,持之以恒,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标语、文化墙、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无事酒”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五、加大打击力度。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及时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凤政案复字〔2023〕第29号A类
是否公开:是
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余国标委员:
您在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无事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原因分析
(一)宣传监督力度有所弱化。近年来,“无事酒”整治力度有所减弱,宣传引导方式相对单一,村民自治自管趋于形式,“无事酒”逐步盛行。
(二)违规成本较低。对“体制外”社会人员办“无事酒”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惩处约束机制,仅通过道德进行约束;办酒的巨额收入和低违规成本,导致许多人无所顾忌地办“无事酒”收“人情”。
(三)“熟人社会”易滋生“无事酒”。小县城的“熟人社会”,每个人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众多,有着难以割裂的关系纽带,易产生“无事酒”,而“无事酒”一旦开头,便会形成恶性循环。今天“张家”办酒要送,明天“王家”办酒要去,生日宴、搬家酒等各类“无事酒”接踵而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通过创作通俗易懂教育漫画、短视频等宣传内容,利用电视、广播、官方网站、微信、短信、抖音等平台投放宣传标语,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正面典型的宣传及反面教材的警示,强化思想道德引导。加强党政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无事酒”的教育。
(二)制定行为规范规章制度。持续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约束,遵照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管理办法,从举办和参加“无事酒”两个方面进行约束。重点加强对社会人员举办酒宴行为的约束,属地乡镇、村(社区)将整治大操大办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事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禁止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无事酒”,推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建设,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提倡勤俭节约、“礼轻情意重”,杜绝铺张浪费、高额礼金等。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构建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整治“整酒风”专项小组。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无事酒”。按月收集乡镇“无事酒”整治情况,科学精准考核,巩固整治成效。
(四)加强监督保持高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各乡镇、村(社区)的醒目位置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地址,加强“整酒风”舆情监控,及早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制止和处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签发领导:樊忠清
承办人员:龙泽宇
联系电话:17674316669(手机)、3224715(办公室)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