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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号:关于促进我州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切实保障好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4-02-04

通过调研发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时代,我们更应该在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关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实现土地保值增值,让土地收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让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地保护。但土地流转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底子有待厘清;二是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治理有待提质。

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主体众多,涉及对象众多,涉及方式方法众多,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健全的体制机制予以保护和规范。建议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中,统筹考虑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成立领导小组,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住建、水利等等部门为中心,协调各方职能,调配各方资源,互通有无,互相补充,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工作,实现综合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为有效利用好农村土地资源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借鉴先进经验

目前,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方兴未艾,各地都在探索有效的流转方式,不论是省内还省外都有成功的典型。为了促进全州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工作进程,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们工作的精准性。可以学习湖南省内衡阳、郴州、永州、岳阳、益阳等地的成功典型,如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的“确权到组不到户、优先自种再流转、人口多少收益多少”模式值得借鉴。可以学习省外的先进经验,如四川省成都市江区的“双放弃换社保”模式(即: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广东韶关梅花镇的“依靠大户带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模式;山东省宁阳县的“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等等。

(三)探索有益模式

当然,我们更要立足湘西州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特征,彰现地方特色,确保农民权益,提高经营主体积极性的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方式,实现多方共赢。在实际探索中,要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绝不能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违背相关土地政策,绝不能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要选择灵活多样的路径。耕地、林地、宅基地属性和作用各不相同,流转的主体也不一样,地理位置和环境也千差万别,土地流转的方式和模式在因地制宜,科学流转。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受制农村土地资源的分散性、农民群众认识的滞后性、经营主体土地需求的紧迫性,农村土地流转并不会一蹴而就,我们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踌躇不前,而要统筹协调,充分协商,确保双方利益共赢,让全州有限的农村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杨艳妮委员:

在州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州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切实保障好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对我们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

州政府历来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逐渐增长,抓好流转服务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为加强和支持我州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州编办发〔2017140批复同意州农村经营服务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科加挂湘西州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牌子;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52号)明确指出要“按照县有土地交易流转市场、乡有流转中心、村有流转信息员的新要求,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并同意增加州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充实了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的人员力量目前我州已形成1个州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8个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15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三级服务体系。

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我州仲裁机构完善、人员配备齐全、经费保障到位,通过抓实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宣传培训提升仲裁人员工作水平,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保障好农民合法权益目前全州8县市均设立了仲裁委,仲裁办正式编制人数31人,办公室工作人员42。全州8个仲裁委共聘请仲裁员188名,每年组织仲裁员培训成立乡镇调解委员会114个,配备调解员476名,设立村级调解小组1775个,确定调解员4953名,从组织机构上为小事不出村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2022年全受理、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12(县级28件、乡级284件),调处率100%,其中县级调解22裁决6件。

积极推动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当前,我州正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目前已由州政府办出台了相应的建设方案和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为主要交易品种。为加强我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我局已于年初报请州人民政府成立湘西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常务副州长任管委会主任,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州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管委会成立后,将能够更好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交易品种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二、关于借鉴先进经验

我州在促进土地流转、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早2013年,花垣县原道二乡道二村成立花垣县道二乡恒银土地专业合作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流转本村及邻村农户的土地经营权面积2300亩,使土地成片形成规模,并以“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与州烟草公司合作为方便耕种和机械化操作发展烟叶产业,双方先后共计投入1000多万元,完成整理土地2115.5亩。2018年,州烟草公司租赁到期后,由花垣县十八洞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由于土地成片之后便于规模化经营发展,带动土地流转租金提升,平均达到了荒山200//年,旱地400//年、水田600//年的标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外2021年永顺县塔卧镇科甲村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变大田”试点项目中,投入项目资金321.6万元,将43户农户联产承包的38块分散稻田改造整合为位于3个水平面上的9丘大田,新增农田面积10%,提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经营水平,助推了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探索有益模式

一是要充分保障农户利益。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主体经营,但是无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户家庭。《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因此,探索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守住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底线。

二是要持续规范流转行为。近年来,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地方性政策,建立健全州、县、乡三级流转服务体系,抓实8县市仲裁委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持续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州级层面,我站研究起草了《湘西自治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湘西自治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等文件,待报请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印发。县市层面,8县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其中泸溪县由县政府办出台《泸溪县实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细则(试行)》,花垣县由县政府办印发《花垣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当前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的重点和主管部门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审核审批职责。通过县市乡镇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动员村、社区的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员抓好土地流转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积极推广、引导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流转合同;建立州、县市、乡镇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三是要推动盘活土地等资源型资产。当前,我州正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目前已由州政府办出台了相应的建设方案和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使用权为主要交易品种。在全州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成后,将鼓励并引导当事双方入场进行交易,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并通过竞价机制提升土地流转溢价,提升村集体经济收益,促进农户增收。同时,将继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出台我州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我们将借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丰富信息化监管手段,探索建立全州农村承包地可流转土地储备数据库,借鉴吸收先行地区经验,因地制宜的制定规范和促进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让我州有限且宝贵的农村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希望您对我州农业农村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丁思清

经办人:陈肖子俊

联系电话:15074338537

湘西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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