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发现,近年来,我州借助丰富的文旅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民宿产业呈现爆发势发展,一批知名民宿品牌享誉省内外。但我州民宿产业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如产品新业态开发不够,配套服务设施还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市场主体还不够强,消费偏低的问题。同时缺少专业支持,发展后劲不足。调查发现,由于多数民宿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客栈的卫生和服务也没有严格的操作标准和规范要求,大多由民宿老板个人喜好来制定,大多满足不了顾客的多元化需求,易引起游客差评和投诉。民宿产业的发展即是最好的补充,但目前我州大多是一些中低端民宿,软硬件跟不上,游客的体验度不高,还未能完全让民宿真正成为“诗与远方”式的心灵家园。
建议:
目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要把发展民宿产业作为促进我州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强化引导, 加大扶持,破解难题,规范管理。
(一) 加强统筹规划。建议州政府根据全州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状况,制定乡村民宿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重点发展区域,并纳入到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中。要进一步明确乡村民宿的发展地位,将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及产业资源进行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布局不同类型的民宿产品。对民宿经营户而言,要善于结合自身实际,根据目标市场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差异化的主题定位,吸引专业化公司做好个性化产品设计,以避免同质化重复开发。对区级层面而言,加强民宿开发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美丽乡村”等 工作的统筹谋划,打破条块分割,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和建设项目。
(二)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政策支持是促进民宿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建议结合国家和我州有关政策,我州尽快研究出台支持民宿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业主充分挖掘当地山水资源、风俗文化, 打造特色民宿,尤其是高端精品民宿。建议在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以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为重点,进行深度文化挖掘和精品培育,以点带面。为后续开发累积经验,提供样板。
(三)提升品质。民宿如果想拥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就要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今后的发展做出合理规划。现阶段来看,全国各地民宿的水平参差不齐。高品质民宿数量极少,但是创意独特,理念先进是民宿发展的‘领头羊’。由于顾 客对民宿要求越来越高,中等水平民宿的在不断上升,资金不足技术欠缺是他们的短板。低端水平民宿由于没有竞争优势,也逐步被淘汰或者向中等水平民宿靠拢。民宿的产业升级不仅仅是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硬件设施,更重要的是要让乡村旅游业和民宿相互带动相互促进。
(四)破解发展难题。深入研究破解用地限制、投融资 渠道狭窄、经营产品单一、服务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的政策举措。如:在用地保障方面,在符合总体风格布局的基础上,保障民宿发展用地需求。加大对民宿发展区域旅游交通、村容村貌、生活设施等的投入力度,逐步完善配套服务要素,鼓励集聚式发展,形成一批民宿区域品牌。对于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富有特色创意的项目,可灵活减少审批环节,切实提高政策的针对性。
(五)构建政府部门引导、行业协会指导、经营业主积极参与的发展格局。建议成立区民宿协会,从环境、建筑、文化和发展水平等实际出发,研究制订民宿行业规范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发展指导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尽快制定民宿管理方面的办法,细化管理条例,同时加强对经营资格、宣传推荐、业务培训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并在全州 范围内统一推广。
(六)民宿经济与区域文化协同发展。 其核心一方面是通过民宿建设,带动乡村建设与地方旅游发展,挖掘和培养当地村民的工匠精神,提升不地原住民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是通过民宿建设达到地域文化的挖掘与传播,通过文化交流促进文化发展。同时,民宿经济的健康发展也需要政策法规的规范、当地政府的正确引导、设计者对当 地文化的深入解读、资本的合理投入以及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努力,这样才能在发展的过程中获得经济、文化效益双丰收。
州文旅广电局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
答 复
州工商联,李文彦和卓建银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我州民宿业态和产品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宿作为旅游业的新生力量开始崭露头角,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中不可或缺的发展对象。综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从深、从实、从严的高度来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把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融入文旅广电的中心工作中。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原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质量要求都作了明确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工作。主要领导为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提案办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办理工作的总体和阶段性安排,其他班子成员、责任科室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科室及二级机构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保证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加强统筹规划的建议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南省“十四五”时期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湘发改社会〔2021〕656号),开展“百企百村”乡村旅游振兴结对帮扶,推动经营主体抱团发展,打造一批民宿集聚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品牌提质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湘发改西开〔2021〕819号),发挥现有“湘村客栈”辐射带动作用,推荐实施《两型精品民宿》等地方标准,推进旅游民宿品质化、集群化发展。省发改委出台了《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乡村旅游住宿提质升级、集群发展,大力培育特色民宿、民族客栈、露营基地、房车营地,构建多层次住宿体系,擦亮“湘村客栈”品牌;重点扶持武陵源、凤凰等重点景区周边的民宿集群发展,在龙山县里耶镇、苗儿滩镇、凤凰县山江镇等特色文旅小镇打造一批民宿集聚区。《湖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要求将旅游民宿纳入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培育一批民宿重点县、民宿集聚区和“民宿村”。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统筹自然资源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湘自资发〔2021〕34号),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复合用于发展乡村民宿等农村产业。围绕乡村旅游发展主题,扶持有条件的农户修缮、改造自有住房发展民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旅游酒店,改造建设一批精品民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编制完成172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高标准编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历史文化总体规划》《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谋划,为我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联片整合发展提供新方向,也为传统村落民宿发展奠定新思路。
三、关于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的建议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局、银保监会、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明确指出对评定等级的乡村民宿给予资金奖励。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湘西自治州推动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州政办发〔2023〕17号)明确对当年新评定的甲级、乙级民宿,按规定给予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利用乡村民居发展民宿,无需办理环评行政审批手续,由开发者在网上进行自主登记备案即可。
四、关于提升品质问题
近年来,我们组织发动全州所有的民宿对标国家、湖南省标准,积极申报国家甲乙级民宿、湖南省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我州目前已有民宿发展的标杆,国家级甲级旅游民宿凤凰县雪晴集.人文半山民宿,国家级乙级旅游民宿凤凰县凤凰城老四合院,湖南省五星级旅游民宿凤凰县倾城轻奢民宿、凤凰雪晴集·芸庐江景民宿。2023年,我们组织凤凰县倾城轻奢民宿、凤凰雪晴集·芸庐江景民宿申报了国家级乙级民宿、保靖县202村温泉民宿申报湖南省五星级旅游民宿。通过民宿等级评定申报和示范引领,推动全州民宿在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方面不断规范,品质进一步提升。
五、关于破解发展难题建议
积极加强与州发改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多部门协调推进民宿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协同监管等工作。
六、构建政府部门引导、行业协会支持、经营业主积极参与的发展格局建议
2022年6月,《湖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2022年7月11日国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正式发布。为了推动民宿标准实施,省文旅厅3月在凤凰县举办全省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标准宣贯培训班,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对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 进行解读。2020年12月,湘西州旅游协会民宿分会成立。今年,有望成立州旅游民宿协会,通过协会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民宿行业市场,搭建民宿宣传推广、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引领和促进民宿产业的发展。
七、民宿经济与区域文化协同发展建设
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以投资、股权等多种方式进入民宿产业发展领域,以全域旅游为引领,将乡村振兴建设和全域旅游相结合,把发展特色民宿与景区民宿、地域文化、非遗文化相结合,推进“旅游+民宿”,打造全域旅游新格局。
签发领导:向汝莲
承办人员:罗群英
联系电话:13974385988(手机)、8238573(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