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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永顺县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4-02-04

通过调研发现,我州人民调解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统筹联动有待强化;二是调解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四是保障力度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深化社会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州域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部署推进,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法庭业务指导。

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整合乡镇站所力量,依托“政法委员+”基层治理联动机制,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聚焦婚恋家庭、命案防范、山林土地等重点社会矛盾和隐患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将农村辅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统一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以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储备,引入专业技术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四是强化基层治理。在村(社区)推进完善“五治融合”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发挥“五老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无诉讼村(社区)”建设,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加强雪亮乡村建设,整合网格化资源,实现各类公共平台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县市本级财政对人民调解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时兑付“以奖代补”经费补助,根据司法所工作实际编制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等相关经费预算,推动相关经费逐年增长。加强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将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考评范围。 

永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

答复意见

州政协统战政法民族委员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夯实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永顺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和诉源治理“一二三”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自下而上逐级化解消化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2年,我县成功创建“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和“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永顺县司法局荣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构建多元调解阵地。构建以县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为枢纽,23个乡镇调委会为主导,303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10个县级行业专业调委会为补充,纠纷调解信息员、网格管理员、驻村辅警等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同时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26个、工作室7个,成立全州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老班长调解工作室”9个和个人命名的“杜咸敏调解工作室”,诉源治理工作站(室)与县乡调解组织对接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12个标准所的建设,预计2024年23个乡镇全面完成。以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为契机,全面统筹整合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先后出台《永顺县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实施方案》《永顺县创新推进诉源治理“一二三”工作模式(试行)》等文件,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按照“村(社区)三次、乡镇两次、县里一次”的调解步骤,实行“一单受理、双向推进、三调对接”流程化管理,构建完善诉源治理工作的“四梁八柱”,创新推进诉源治理“一二三”工作模式,逐级明确矛盾纠纷化解主体责任、程序、时限,构建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显其能的责任体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上交和信访问题产生、上行,层层起到减压器、分流器、过滤器的作用。2018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11289件,调解成功11092件,调解成功率98.26%,其中村级调解案件9768件,占全县总数86.52%以上,乡镇调解1521件,占全县总数13.48%。

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创新人民调解员选聘办法,落实党政机关和乡镇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轮训,培养以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员”,积极发动农村“五老”“两代表一委员”、乡贤能人、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公证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充实调解队伍,形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同时落实“奖补”政策,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区分难易程度,对标兑现奖励,对成功化解的简易、一般、疑难、重大4类纠纷给予100元—800元/件的奖励;实行信访创建,重奖“三无”乡村,对成功创建“三无乡镇”“无上访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的奖励。五年来,共兑现奖补案件8203件142.62万元,创建“三无乡镇”9个,“无上访村(社区)”135个。

四是落实调解经费保障。县财政将司法所相关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进行保障。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要求,包括乡镇司法所在内的站所中心在编实有人数的工作经费均由县财政按2万元/人预算安排到各乡镇,我县共有23个司法所,实有编制47人,按照永政函〔2019〕5号文件要求,共预算安排公用经费94万到各乡镇财政账户,然后由乡镇财政所按月拔付使用。同时2023年度我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01万元(包括“司法公正永顺行”活动、人民监督工作、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和“以奖代补”、“三二一”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支出20万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县、市按常驻人均1元列入,并逐年增加,今年安排41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安排10万元。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用于聘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综合购社会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司法辅助人员)。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夯实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使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湘西、法治湘西贡献永顺力量!

再次感谢贵组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领导:向加茂

承办人员:王焕达

联系电话:13732153317(手机)、5222904(办)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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