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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号:关于整治“无事酒”的建议(花垣县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4-02-04

通过调研发现,近两年来,由于管理有所松懈,“无事酒”风又日益抬头,“吃酒”送礼成为群众的巨大负担,同时也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敛财手段,危害极大。“无事酒”不仅败坏民风民俗,而且影响社会和谐。

建议:

一、建章立制,明确主体责任。引导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本辖区治理城乡村(社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村(居)组干部包组负责制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二、完善村规民约。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用群众的办法监督管理群众,树立起“倡导节约”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把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治“无事酒”行为作为乡村振兴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督导,持之以恒,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标语、文化墙、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治理城乡居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整“无事酒”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五、加大打击力度。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及时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花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8号

提案的答复意见

余国标委员:

您在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无事酒”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不断完善农民精神风貌,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无事酒”等农村移风易俗治理工作。

一、明确主体责任。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妇联联合出台了《花垣县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花农联〔2022〕16号),明确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明确责任人,形成工作专班,落实主体责任,县、乡、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县级负责统筹调度,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统筹,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教育,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抓好部署动员和调研指导等工作。

二、完善村规民约。近年来,我县大力加强基层治理工作,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移风易俗,特别是规范整治农村宴席问题,同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四风”整治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花文明办〔2018〕2号),对办酒的规模、宴请范围、宴席标准、设宴桌数等具体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要求各乡镇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余不办”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各村民严格按照约定来执行并相互监督,从制度上对广大村民进行约束。强化部门联动,指导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奖惩机制,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和红白理事会办事流程;建立村民办酒申报制度,户户签订承诺书,明确规定什么酒能办,什么酒不能办,科学运用惩戒措施,通过推行积分制,建立红蓝榜,强化监督管理,从意识上、道德上改变老旧观念,增强村民百姓的乡风文明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我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各部门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通报公职人员违规宴请2起25人次,党员干部行到带头示范作用,纪委全程跟踪婚丧嫁娶50余人次,发挥好模范引领作用。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内容已纳入乡村振兴和“清廉乡村(社区)”创建月督导日常考核,有违规举办人情宴请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将治理“无事酒”纳入村(社区)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村“两委”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因履职不力辖区内出现大操大办、整治“无事酒”不力的乡镇、村(社区)干部予以组织处理等,进一步加强督导,不断推进全县清廉建设,巩固治理工作成效。

四、加强宣传教化。我县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融媒体等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发布移风易俗相关资讯,向广大群众发起“抵制高价彩礼、破除封建迷信”倡议。县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婚丧礼俗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谋划,要求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的新风。截至目前,全县228个村(社区)均已成立“红白理事会”。充分利用“一月一走访”的“空城行动”,全县所有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人入户进行规范人情宴请的宣传,覆盖全县脱贫人口7.8万余人,监测对象2700余户1万余人。在今年“元旦”和“春节”前,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会同县民政局向全县发出了“推进移风易俗规范人群宴请”倡议书2万余份,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村村响、新闻媒体等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积极树立婚育新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县营造气正风清的良好氛围。同时对标重点工作,适时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标兵、“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最美农家”“道德模范”等选树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用好用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院坝小讲堂等有效载体,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引导、自我服务,有效遏制“无事酒”的不良社会风气。2021以来,全县共评出州级“最美农家”2400户、“最美农家”示范户432户,县级以上文明乡镇9个,县级以上文明村116个。

五、加大打击力度。对于违规操办“无事酒”、大操大办等行为进行大力查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通报,各乡镇实时统计各类酒席数据,针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的进行处分、罚款等方式,农村老百姓违规进行罚款通报,纪检委实时介入,避免违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县纪委通报公职人员违规宴请2起共25人次,其中诫勉3人次,谈话提醒21人次,免职及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通过典型案例,震慑了人情宴请乱象,优化人情宴请之风,起到了警示教育的效果。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引导形式,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坚持正面宣导与负面曝光相结合。充分利用农闲时节、节假日等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内容,营造浓厚氛围,改变群众的老旧观念。增强个性化机制,有针对性重点引导,耐心讲解,做好沟通,完善制定好相关规定,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继续深入移风易俗工作各项环节,巩固成果,狠抓薄弱环节,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乡风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签发领导:王京海

承办人员:石中万

联系电话:15080865712;7218021。

花垣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抄送: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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