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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号:关于加强我州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建议(古丈县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4-01-29

通过调研发现,自2017年松材线虫病在我州发现以来,松材线虫病疫情呈四面包围、孤立疫点向集中连片扩散的态势。近五年的防控过程中,仍存在着“有畏难思想、技术和资金支撑力度不够、疫情监测和报告不及时、检疫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为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我州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为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提供生态保障。

建议: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疫情防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目标责任制,将预防和除治目标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将除治区采伐任务量、防治松褐天牛任务量、监测覆盖率、产地检疫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完善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监管制度,细化防治目标和责任,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联动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湘林防〔2022〕1号)规定,依法履职;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防治基础设施和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松材线虫病定期普查和专项调查、重点生态区域遥感监测、林业植物检疫等预防性工作,减轻疫点拔除的难度和阻力;相关县(市)要积极建立疫木粉碎(削片)加工厂,将疫木(含其他枯死木)进行粉碎,既可废物利用补偿一部分除治费用,又可减少森林火灾的隐患。

三是健全完善检疫执法体系。建立一支以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专职检疫员为主,基层林业单位及机场、车站、港口等重要场所的兼职检疫员协同配合的检疫执法队伍;在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周边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或流动哨卡,依法开展检疫检查;以研究院所(高校)为基础在我州建立中心检疫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检疫检验设备,提高检测鉴定能力。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

答  复

彭险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建议》己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疫情防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我县每年制定《古丈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进行枯死松木的除治清理,并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印发了《古丈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州2023年第一号林长令的通知》,县级林长结合林长巡林工作,建立完善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监管制度,细化防治目标和责任,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联动机制。一是我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及秋季专项普查工作,并根据日常监测及秋季专项普查结果制定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方案,为除治工作提供依据,全县枯死松树监测覆盖率100%,全县异常枯死松树检测率100%。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农户房前屋后疫木清理专项行动,并与农户签订“不囤积使用松柴”承诺书;2023年累计出动除治人员1000余人次,清理并销毁松柴15吨。三是成立疫木清理专业小组,负责对疫木进行清理除治,在疫木清理除治过程中,全过程旁站式监督,并对除治现场进行“回头看”检查,切实保障全县森林生态安全。

(三)健全完善检疫执法体系。一是建立县、镇、村三级监测体系,县林业局安排人员对各镇进行一对一的监测技术指导、监测任务督导及枯死松木样品检测,充分调动全县886名生态护林员的巡护力量,组织生态护林员开展日常监测,将全县松林日常监测工作网格化、实时化。二是每月组织开展检疫执法2次以上,对县内涉木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排查或暗访,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对违规加工松材及木制品的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严厉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广泛使用无人机监测等先进技术,切实提高基层防治水平;同时,依托林长制责任体系,积极落实基层干部群众管护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加大县域内松林监测力度。对发现的枯死松木及时取样监测,对外来需检疫制品实行严格检疫制度,切实阻断疫木传播;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整治等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松疫木行为。

(三)加大虫病防治宣传力度。通过持续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公众对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使松材线虫病知识普及人心,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防治,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宣传氛围,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

签 发 人:陈瑞

经 办 人:彭宇、彭夏萍

联系电话:18900714223、4725253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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