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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号:关于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州民政局)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11-14

通过调研发现,由于社区自身服务能力有限,在社区仍有90%的孤老残弱等社会弱势群体要靠社会志愿者提供上门服务,而他们当中有将近一半的人却不知道通过何种方式找到志愿者。与此截然相反的是,我州现有志愿者队伍中有72.26%的人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次数不超过2次,大量志愿者想参与志愿服务却找不到服务目标和服务对象。造成这一对比鲜明的数据的原因,有67.15%的志愿者认为是缺乏有效组织(或缺乏组织者),24.09%的志愿者认为缺乏可参与的项目。这表明,专门机构和组织的缺乏造成了志愿服务供需双方的信息渠道不通畅,影响了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和动力。

建议:

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加强社工站建设,融合社会组织、社工、社区、社会慈善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参与社区老年群体康养服务,全面提升我州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对接专业养老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2、将社工站建设和社工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体系,明确购买服务主体、购买方式、服务内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等,在服务定位、提供、管理及评估等方面统筹调配。

3、大力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公益慈善力量投向社会养老服务领域, 推进社区养老机构建设。

4、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号召志愿者参与,与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配合。

州民案复〔2023〕第6号A类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田志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财政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接专业养老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目前,我州吉首市引进青岛中康国际医疗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锁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吉首市智慧医养服务中心。湘西高新区成功培育湘西恒敬居家养老服务公司,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对接引进省内外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参与我州社区养老服务。

二、关于“将社工站建设和社工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体系,明确购买服务主体、购买方式、服务内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等,在服务定位、提供、管理及评估等方面统筹调配。”

(一)过来工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社工站建设。2018年8月以来,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湘西自治州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建设,将其纳入重点工作,强化决策部署,推动任务落实。自2018年9月龙山县首先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启动项目公开招标,至2019年3月吉首市完成项目公开招标,标志着湘西州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全面启动。五年来,共计投入资金7500余万元,确保了社工站项目的顺利实施。每年按2%的比例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安排社工站项目资金,加大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投入社工站力度,个别县市本级财政配套支持,如龙山县,个别县市财政每年为乡镇社工站解决工作经费1万元,如泸溪县。全州有115个乡镇(街道),共设乡镇(街道)社工站121个(永顺县增设6个片区社工站,即撤并乡镇保留),覆盖率为100%。认定为“五星级”社工站10个,须复核的4个;认定“四星级”社工站2个。建成村居社工站点21个(永顺4个,保靖1个,泸溪16个)。二是社工服务成效明显。县市将乡镇社工站服务需求、对象、方式、规模、成效等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考核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易地搬迁考核指标。围绕民政主业,建立运用“社会工作+慈善资源+志愿服务”的协调机制,打造“社工工作+民政业务”服务品牌,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中去。重点对辖区内低保家庭、临时救助家庭、留守儿童、低保边缘人群等弱势群体发展服务对象,提供入户探访、咨询和建档工作。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弱势群体,精准聚焦“急难愁盼”,经过面谈预估服务对象需求问题,制定年度服务计划,认真细化到每月去执行。项目实施以来,乡镇社工在低保、五保、残疾人、困境儿童、老年人、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领域中共服务384200余人次。此外,在面对关爱留守儿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等各类民政领域社工服务工作的过程中,社工以服务群体需求为导向,累计上门探访182570余次、开展个案926 个。

(二)存在的困难。关于将社工站建设和社工服务纳入财政预算,需要州县共同去努力,一直以来,州与县市都是实行“分灶吃饭”,在财权和事权划分上,州对县市区的收入基本上不统筹,转移支付按规定分配到县;支出责任原则上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各级的支出责任。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双重压力下,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财政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财政资金要优先保“三保”、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

(三)下步努力方向。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连同财政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完善养老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明确购买服务主体、购买方式、服务内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等。待财力好转,将积极联合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设立相关专项资金的要求,按程序报批,将社工站建设和社工服务纳入财政预算。

三、关于“大力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公益慈善力量投入社会养老服务领域,推进社区养老机构建设。”

过来,我们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支持投入力度。近三年来,州本级财政投入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共计1075万元,投入到老年人活动中心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共计2152.15万元。2022年为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投入4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力促进及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二是严格执行福彩公益金使用规定。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规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安排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我州严格执行规定。2022年,州本级福彩公益金76%用于养老服务。三是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湘西高新区成功培育湘西恒敬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建设运营高新区日间照料中心,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龙山县引导扶持2家民办养老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州养老康复中心积极探索公建国营,开展社会化养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投资、融资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提供支持和帮助,投入社会养老服务领域,推进社区养老机构建设。

四、关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号召志愿者参与,与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配合。”

(一)过来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州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等级评估等管理制度,推进完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依托州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优势资源向社区下沉。加强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为社区养老提供关爱服务,不断激发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活力。据统计,我州现有老年类社会组织31个,在服务老年群体,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能力。推动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会计、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升行业自律性和社会公信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推动养老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协会商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企业、乡贤能人、爱心人士捐助帮扶,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参与“适老化改造”。推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走深走实,积极开展医疗义诊,全州6家社会组织开展医疗义诊活动服务群众5461人次,5家社会组织开展亲情帮扶活动8次,捐助金额约1.8万元。2020年至2022年,州牵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困境老人服务等项目为依托,进入吉首市、花垣县两县750余户家庭开展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宣传救助政策,链接社会资源,提供专业化关爱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市场发育不成熟。目前我州公建民营市场化运作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1家,即湘西恒敬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营的湘西高新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还不足。二是社会组织参与不够。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够健全,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存在关爱服务方式单一、为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还未获得社会普遍认可等问题。

(三)下步努力方向。一是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2022年12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我州将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二是继续推动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的发展。提高社会认可度和信任度,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创办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优先把具备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纳入承接主体。鼓励将养老服务设施交给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托管运营,引导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进入社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养老关爱服务,并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适老化改造项目。三是为养老类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依托社区公共平台,整合社区养老资源,调动社区内外力量,实现“大社区”对“小家庭”的有效支持,推进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将社区闲置的公共场所设施,通过无偿、低偿使用等优惠方式提供给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加大宣传力度,为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提高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对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推动养老服务行业专业化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完善自身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一批品牌性养老服务项目。树立“互联网+”养老应用理念,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互联网思维与养老服务建设相整合,鼓励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提高老年人服务质量。建立人才储备制度等激励措施,增强职业的吸引力,建立高校、职业技术学校中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与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交流平台,鼓励学生毕业后加入养老服务队伍。五是加强对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运营资质、内部管理、人才资源等方面事前评估。加大购买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息公开,确保其健康有序运行,预防违法情况发生。严厉惩戒运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老年人正当合法权益。加强购买服务结果评估及成果应用,健全末位淘汰和退出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人:龚迎春

经办人:王  静

联系电话:15807433652(手机)、0743-8528567(办)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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