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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保靖县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11-14

通过调研发现,我州人民调解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统筹联动有待强化;二是调解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四是保障力度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深化社会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州域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部署推进,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法庭业务指导。

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整合乡镇站所力量,依托“政法委员+”基层治理联动机制,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聚焦婚恋家庭、命案防范、山林土地等重点社会矛盾和隐患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将农村辅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统一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以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储备,引入专业技术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四是强化基层治理。在村(社区)推进完善“五治融合”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发挥“五老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无诉讼村(社区)”建设,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加强雪亮乡村建设,整合网格化资源,实现各类公共平台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县市本级财政对人民调解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时兑付“以奖代补”经费补助,根据司法所工作实际编制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等相关经费预算,推动相关经费逐年增长。加强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将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考评范围。


保政案复字〔2023〕第38号A类

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石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第209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提案中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作。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借力“四源共治”工作机制,法院、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农业农村、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同时深入分析和科学把握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对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婚恋家庭、邻里琐事、复转军人安置等各种诉求和矛盾纠纷突出,经常出现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及时互通信息,以利提前进行调处化解。

二、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开展技能培训,继续让1260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走深走实,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人才储备,引入专业技术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专业学习实现整体调处能力的提升。一是固本。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邀请律师以理论讲授、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在培训中随机分组进行模拟沟通训练,提升沟通能力;邀请心理专家和咨询师对调解员进行心理知识培训,提升疏导技巧。二是开流。引入具有法学背景的人员、专业律师等加入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从源头上、总体上提升调解员的专业化程度。

三、强化基层治理。一是在村(社区)推进完善“五治融合”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二是发挥“五老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加强雪亮乡村建设,整合网格化资源,实现各类公共平台信息共享。三是多渠道拓宽综合调解。全程全力参与“险源、诉源、警源、访源”四源共治工作,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是搞好、搞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题中之意,深化群众对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认识,扩大基层人民调解影响力,提高群众对基层人民调解的知晓率、理解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城镇大道、公园、广场等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大道、公园、广场;建成172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挖掘特色民族文化,创作和展演一批苗画、山歌、竹编、陶器等法治文化作品;利用各类媒体,同频开播法治专栏、推送法治信息;发挥“村村响”村组全覆盖优势,播放民法典等音频,送法进土家苗寨。另一方面,整合法治宣传资源,通过“八五”普法宣讲团、“女警法治宣传”、“女民兵法治宣传”、“老年大学法治宣传”4支队伍进社区、进村寨发放宣传资料、开办讲座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签发领导:周建武

承办人员:彭司熠

联系电话:15080882738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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