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龙山县政协为例 王英豪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如何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党内监督的贯通结合,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是我们亟待推进的重大课题。
一、强化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党内监督的互补结合,是健全监督体系、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一是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党外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由此可见,政协民主监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是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反映广大人民愿望、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监督。通过这种监督,可以完善和巩固共产党的领导,可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助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二是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党内监督具有共性联系。“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含盖了对权力机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和国家法律,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进行的监督。党内监督尤其纪委的监督是对权力运行的一种制衡,监督结果犹具威慑力、强制力。人民政协是由各个党派、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经过政协委员反复讨论和论证提出的意见,对于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改进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纪委党内监督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过程都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过程,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目标任务完全一致。
三是更好从严治党必须加强两种监督的紧密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出:“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这就表明,党内监督不只是党内的一种政治特权,而是同党外监督密切联系的。政协民主监督依靠各界别、各阶层委员开展监督活动,范围广、信息准,可以有效弥补党内监督不足,也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同时,对于政协民主监督指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只有及时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政协民主监督才能取得实效。因此,推进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党内监督的紧密结合,对于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以“商”促“督”切实增强了民主监督实效
一是关注民生落实提案办理。县政协开通了网上提案办理系统,健全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提案协商制度。狠抓提案征集、立案、督办、反馈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提案办理,使提案的办理过程既成为协商的过程,也成为监督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协商式监督的本质特点。近年来,共立案830件提案,全部办复结束,满意率达98%以上。《对街道损坏现象加强监管的提案》《建设公墓山和殡仪馆的提案》《县城区烟尘排放治理的提案》《关于加强城区停车场、点建设》等一批重点提案办理成效显著,促进了一批民生问题、重大工作的解决落实。省政协“力量湖南”专刊对我县烟尘排放治理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体察民情实施监督评议。县委转发了《关于统一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实施意见》,2015年以来,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卫计局等16个单位开展了定向监督,各监督小组通过专题会议、调研视察、庭审旁听、调查问卷、民主监督建议书等方式,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30余条,根据所提建议,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并将部分建议纳入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四年来,推荐了160多名委员担任行政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和人民陪审员。部分政协委员进驻烟站,对烟叶收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加强与纪委的配合,与人大代表一起开展了“百家单位评议活动”,有效促进了相关部门提高效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三是倾听民声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应用社情民意信息这一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四年来,共编发10余万字的《社情民意》内参资料,其中《老城区提质改造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关于加速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建议》《麻风村有关问题亟待解决》《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快速持续发展》等转化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2015年,省政协办公厅刊发了我县上报的《龙山火车站应按地市级站房标准建设》信息,并以专报形式报送全国政协。同年11月,国家铁路总公司同意龙山火车站站房由3500平方米增加至8000平方米,较好的发挥了社情民意信息这种监督形式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党内监督的协作配合,逐步形成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机制
一要不断提升协作意识。民主监督实质上是帮助被监督者改进工作,既不是添乱也不是找麻烦,我们应强化这个认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和开展监督的自觉性, 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基于政协民主监督和纪委党内监督的价值导向凝聚了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应自觉把政协民主监督纳入到党内监督。要熟悉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对政协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反馈,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同时,人民政协也要熟悉党内监督工作,把民主监督积极融入到党内监督工作中,更好发挥民主监督的实际效果。
二要逐步建立协作机制。要建立知情通报机制。政协应及时向纪律监察机关反映委员通过民主监督了解的行政效能、干部违纪等相关情况,纪律监察机关也应定期向政协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重要工作安排、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要建立协作沟通机制。政协与纪委应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定期沟通座谈,共同研究有关问题,确保“政协委员走进纪委机关”活动常态化,实现纪委与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交流互动的制度化、常态化。纪委在开展明查暗访、监督评议时,可以邀请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在开展巡察监督等方面,应充分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同时政协在制定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时,要注重听取纪委意见,增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内容,聚焦共同关注的问题。要建立办理反馈机制。尽早制定专项制度规范,明确办理反馈主体、内容和流程,实现多方式、分层次办理反馈。
三要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政协年度的协商、监督工作计划与纪委党内监督计划、监督成果的对接,把政协民主监督纳入纪委党内监督工作部署,定期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情况,政协委员的提案、调研报告及反映的社情民意,应特别予以关注,把政协的监督结果运用作为考核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的内容。利用政协云平台,引导委员随时随地提出微提案、微建议,开展微协商,实施微监督。着力推动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的成果转化运用,对政协民主监督成果的转化、利用和落实反馈情况,要列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沟通反馈、跟踪问效,推动民主监督成果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效果。完善和拓宽监督渠道, 把政协民主监督方面的建议转化为纪检机关的职能监督,把“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有机结合,实现“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