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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领导批示提案和重点提案办理调度会召开

来源:|作者:田华 徐蓉|发布时间:2022-04-22

4月21日,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领导批示提案和重点提案办理调度会召开。会议由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祝期祥主持,州政协副主席傅伟昌、州委办二级巡视员向传林、州政府办二级调研员彭晓慧、州政协提案委主任杜修炎、州政府督查专员王辉及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办建议提案科负责人、州直相关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杜修炎通报了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确定情况及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州政协重要提案摘报》批示意见情况;各主办单位就下一步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计划进行了发言;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负责人相继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傅伟昌指出,政协提案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意见建议和社会各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集中表现,是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委会以高度责任感、参政议政的热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深思熟虑、广泛建议、调查研究而提出的。各承办单位要把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重要位置;要把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当成提升单位业绩去积极完成,主动接收提案,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负责办理,努力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祝期祥指出,这次批示提案和重点提案涉及产业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民生实事、重大规划等各个方面,受到人们普遍关注,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要对提案办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提案办理收到实效。他强调,承办单位要成立提案办理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办理时间和办理流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办。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列入到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中,与业务工作和日常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调度、同考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广泛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办理单位要积极与提案人沟通协商,弄清提案目的和相关要求,了解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提案人共同参与调查研究,共同探讨和解决具体问题。主办单位要与会办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调查研究,共同拟定办理意见,并与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协提案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向相关领办领导汇报办理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对重点提案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政协提案按时办理、认真答复,交出各方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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