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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召开十二届三次会议党群系统提案交办会议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4-17

4月16日,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党群系统提案交办会议在州委三会议室召开,州委督查室主任杨胜召主持会议,州政协提案委及州委办、州委组织部等13个承办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州政协提案委主任杜修炎通报了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审查情况,并就做好2019年党群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强化责任。办理好政协委员提案,是各承办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对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究、采纳、办理,并予以回复,这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更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继续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创新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认真研究吸纳意见建议,促进科学民族决策,更好为人民办实事。二要认真办理。各单位要把提案办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并抓好办理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亲自主持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抓好工作组织,强化责任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深入开展办理协商,解决落实具体问题。三要突出重点。每件提案都重要,都要认真办理,尤其要突出重点提案、集体提案、并案提案的办理,对研究分析或通过委员面商后认为急需解决的重点建议,也要突出办理,争取办出实际实效。四要及时办结。要严格按照主办件不超过5个月、会办件不超过3个月、来信不超过5个月的时限要求,按时按质落实提案办理工作。五要认真回复。答复意见要实事求是,答复内容要根据提案建议逐条予以回应,对已解决或采纳建议要说清具体措施和主要成效,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解释清楚具体原因,不能以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代替答复意见,更不能文不对题、敷衍应付,真正做到委员满意、群众满意。

杨胜召强调,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安排部署、抓好落实;要按时按质办理,分清主办提案、会办提案及来信的办理时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质量;要搞好协调配合,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在提案办理中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办单位牵头引领,会办单位积极配合,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要及时联络沟通,各相关单位要与州政协提案委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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