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视察调研

关于全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7-12-06
 湘西州政协委员视察组 

近年来,随着我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推进和全省“千社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州农机化发展势头较好,同时农机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大。为了进一步督促我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探索创新农机安全监管新模式,88日至810日,视察组深入到古丈县龙潭村、黑潭村,花垣县富邦、明跃现代农机合作社,凤凰县竿子坪镇、竿子坪村以及县农机监理站服务窗口进行了视察调研。视察组听取了凤凰、古丈、花垣县政府的汇报,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听取了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目前,全州核定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9个,人员编制69名,已有8个机构实行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工作(古丈县未纳入)。先后培训了农机监理员119人,考试员72人,检验员67人,农机事故处理员58人,明确了乡镇农机安全专干114人,村级安全员1387人。全州共有拖拉机12748台、联合收割机647台、农业工程机械122台,监管范围从以拖拉机监管为主向所有农业机械全面监管转变。

近年来,逐步实行免费监理政策,深化安全宣传培训,强化联合执法监管,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创新推行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为“平安湘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至2016年,全州共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53起,死亡11(归口交警部门处理、统计、上报);无较大以上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州农机局连续9年被州人民政府评为“全州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凤凰县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二)存在的问题

1、群众安全防患意识不够。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交通设施落后,逢场或红白喜事,偏远山区群众经常乘坐拖拉机,群众安全防患意识较差。

2、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机主由于就近营运,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黑车非驾”、无牌无证行驶,拖拉机非法载客营运、人货混装,甚至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现象。

3、农机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安全监管工作量大。山高路险,坡陡弯急,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线长面广,安全监管工作量相当大。二是县级农机监理员偏少。还是10年前核定的人员编制数,而监管服务对象都已翻了几番。三是体制不完善。 “大部门”管理体制改革,未完全到位,尚处“试点”阶段,农机行政职能划归农业部门,再反过来实行“委托执法”。四是机制不健全。基层监管体制不完善,部门联动不够,如乡、村道执法问题,农机想管但没有执法权;交警能管,但力量不够用。 四是监管经费严重不足。各县市农机安全监管经费偏少,特别是推行免费监理政策后,经费更加短缺,工作人员深入一线执法检查不多。加之相关保障措施跟不上,工作乏力。个别县市的安全监管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对我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为稳定我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避免“辛辛苦苦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伤农情况发生,也是为了保护干部,“莫让我们坐拖拉机上来的干部,被拖拉机拖下去”,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监管体制

1、稳定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进一步核定各级监理机构编制,并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目前,州本级吉首、泸溪、古丈、花垣、保靖核定的编制数符合上级文件精神,但凤凰县、龙山县仅核定编制5人(龙山县长现场办公时指示增加编制5人,但尚未落实到位)。

建议:在执行湘编办[2007]36号和湘公发[2011]8号文件基础上,核定县级监理机构编制数,最少6人,最多12人。并实行公务员法实名登记管理。由编委、人社、公务员局和农业(农机)部门落实。

2、进一步发挥乡镇农机安全专干和村级农机安全员作用。目前,全州专干与安全员虽然已明确,但人员调整变动较大,欠稳定,且业务不熟练,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不高。

建议:由县级安委办督促乡镇行文任命辖区“乡镇农机安全专干和村级安全员”,并明确其职责;农机部门负责业务培训与指导。由安监、各乡镇和农业(农机)部门落实。

(二)保障农机安全监管经费来源渠道畅通。

1、保障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经常性深入田间场院开展执法与服务工作,差旅费、服装费、宣传教育、会议、培训等开支较大,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议:参照相关执法职能部门有关标准,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执法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和农业(农机)部门落实。

2、保障免费监理政策的落实。目前,我州均推行了免费监理政策,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仅龙山县、永顺县,且预算经费不够。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还在依托“递报告、领导签批”方式解决资金。

建议:州本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免费监理经费,以全州拖拉机与收割机登记在册保有量为测算基数,按照(15/1台)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免费监理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精神,确保免征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40元)、行驶证费(15元)、登记证费(10元)、驾驶证费(10元)和安全技术检验费(50元)的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争取免征考试费。建议以县级拖拉机、收割机登记在册保有量为测算基数,按照100/1台标准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和农业(农机)部门落实。

3、保障行政执法车辆、装备设施建设费等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的支持,配备必要适用的安全检验、事故勘查、培训考试等装备设备和执法车辆。进一步推进农机监理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和微信公共平台,实现农机安全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建议:保障每个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一台执法执勤车辆及其运行费用,并纳入财政预算。对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车、事故处理车和考试车等特种车辆及其它装备的配备,按照工作需要申请配置,所需经费由财政解决。由纪委、财政和农业(农机)部门落实。

4、积极推行农机安全补贴试点工作。试点推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推进老旧机械报废更新,促进农机结构调整、节能降耗和安全发展。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农机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提高农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风险保障能力,减少农机安全隐患,增强农机事故防范能力。该两项工作在我州尚未启动。

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先行先试。由发改、财政、质监、保险和农业(农机)部门落实。

5、落实村级安全员经费。村级安全员基本上由村综治专干兼任,但补助经费应保障到位。

建议:财政安排村级安全员工作经费补贴2200/人、年。由乡镇按照(100/人、月)的标准直接打到个人银行卡上,其余1000元,根据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奖优罚劣。由财政、安监、各乡镇和农业(农机)部门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1、认真推行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一是打造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模版”。借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政府组织、农机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横向监管机制。以县为管理单位,以乡镇为“网”,以村为“格”,形成县级主管部门--乡镇专干--村级安全员--农机手四级管理,建立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二是统一全州网格化管理格式。对各级监管人员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业务办理申报条件、材料和流程图、农业机械基本情况、相关制度等,统一版式、版面,统一上墙公示式样。在全州范围内“复制”、推广。

2、实行同步研究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委会把农机安全纳入大安全工作中,统筹安排,同步研究部署。

3、实行同步绩效考核。把农机安全工作纳入州安委会对县市安委会考核范畴,纳入县市安委会对乡镇、对村级考核。在各级年度百分制考评中,安排农机安全分值4分。

4、实行同步督查检查。把农机安全工作纳入州安委会对县市安委会的季度安全督查检查内容,纳入县市安委会对乡镇、村的督查内容,一并同时督查、检查。各级将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5、强化部门联动。各级政府组织,农机部门牵头组织督查检查;交警部门建立拖拉机安全检查台帐,定期抄送农机部门,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安监部门特别是各乡镇安监站积极配合开展辖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整治;各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Copyright 2002-2020 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0743-8222365 xxzzx2004@163.com
湘ICP备13010280号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