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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和发展

来源:湘西政协园地|作者:吴少叶|发布时间:2013-04-01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从夺取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高度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进程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基层政协,我们应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推进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和发展。

 一、健全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

按照“宜大不宜小、宜具体不宜笼统和从地域实际出发”的原则,基层政协应对协商民主内容进行具体细化和科学规划,拟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协商民主制度,对协商民主作出具体规定。积极主动争取基层党委、政府制定支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基层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把基层政协协商民主作为决策过程的基本环节来明确,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协商民主程序,包括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和意见建议处理及反馈程序等,将综合性制度与专门性制度结合起来,将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结合起来,将推动基层党委、政府制定制度与健全基层政协内部制度结合起来,形成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成为各界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和增进共识的平台,成为民主化决策的重要环节。

二、拓宽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渠道

政协委员里专家多学者多,大部分都是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同时,政协委员还有所在界别的代表,代表着不同界别的思想和利益。在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参政议政中,既要有个人的独立思考和独到见解,又要主动收集和反映本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把个人智慧与界别特色结合起来,围绕关系民主民生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在工作中,基层政协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自身的主动性与党委、政府的主导性紧密结合,积极确定题目,主动协商议政,并将形成的意见,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推进协商成果发挥成效。基层政协在全体会议的整体协商、常委会议的专题协商、主席会议的重点协商、专委会会议的对口协商格局形成的基础上,应多谋勤思,不断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积极创新协商形式,拓展发扬民主方式,不断加强基层政协与协商民主载体的有力结合,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载体有新的发展。

三、把握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方向

基层政协由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组成,集中了本地区的各类优秀人才,体现了“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但代表性的过分追求容易导致政协委员“白领化”。协商民主强调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公正性和机会均等,占人口多数的农民(农民工)和一些弱势群体等所谓的“蓝领”阶层、草根阶层,没有代表担任委员或者委员人数偏少,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伸张。基层政协不应忽视“蓝领”阶层、草根阶层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界别设置和委员结构等组织架构上体现公平性,达到“白领”阶层与“蓝领”阶层的平等和谐。基层政协应脱开具体事务的干扰,立足于谋长远谋大事,在中心工作、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等方面想行政机关所未想,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思路和方法,落实好政协的“软作用”。同时,也应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具体工作献计出力,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正确的思路方法不因党委、政府领导的更迭而改变,开展纵深了解,积极调研,为基层党委、政府作好参谋,发挥好基层政协民主监督,落实好政协的“硬作用”。做到务虚与务实的结合,在推进基层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发挥作用。民主和民生是一种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只有发扬民主,才能更好地改善民生;只有改善民生,才能更好地体现民主。做好民主与民生的结合文章,基层政协应积极了解本地区的民生诉求,不断深入调研,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逐渐推动本地区人民的民生需求。

四、提升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实效

积极营造平等、自由、公正和宽松的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氛围,大力倡导平等和谐,促进协商各方讲实话、道真话,充分激发协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促进提高协商实效,形成科学的协商结果。协商民主应注重周密计划,避免打乱仗;注重选新话题,避免老调重弹;注重做好协商前准备,避免仓促上阵;注重提高协商效果,避免走过场。要促使协商各方富有合作、参与、包容的精神,多理解体谅、求同存异、退让妥协,以承认不同为前提,以取得共赢为目的,在尊重差异上达成共识,提高协商实效。协商的价值取向在于优化决策和维护公平正义。搞好基层政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需要以监督为保障,切实增强监督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提高监督能力,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务求监督实效。只有监督得力,协商成果才会尽快转化,协商成果才能实现成效最大化,协商民主才能健康发展。

(作者系龙山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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